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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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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印发公文均不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关简介、职能职责、领导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决算及动态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办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扎实履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等职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坚持依法有序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流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不予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方式、答复时限、注意事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逐步增加物流发展规划、政策支持、数据统计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府职责监管。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严重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和问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充分运用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年鉴、报纸、刊物、电视和专业网站等媒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进行,强化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有任何疑问,请与综合科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城区新区大厦506,邮编:408102,电话及传真:023-72288096,邮箱:flwlb023@163.com)。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举报电话:023-722813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仍存在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深不透,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到位。2021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程序和要求,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物流办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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