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字 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不涉及规章、行政许可、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集中采购、废止失效文件等政府信息。2021年,我办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机关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即《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物流板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交流后及时更新了领导信息;主动转发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物流业“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31条;及时做好重要信息转载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党组书记、主任负主要责任,分管党组成员、副主任负直接责任,综合科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坚持依法有序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不予公开的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规程。三是推动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自评和检查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电视、报纸、年鉴、刊物等媒体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

   (五)监督保障及培训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干部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有任何疑问,请与综合科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城区新区大厦506,邮编:408102,电话及传真:023-72288096,邮箱:flwlb023@163.com)。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电话:023-722813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主要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掌握不全面不精准、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有时对政府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错漏等问题。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细化责任并落实到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