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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重庆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
答:
视频解读: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解读
答:
问: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
答:
答: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为023-72370930
问:如何办理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答:
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需到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803)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分别张贴1寸照片2张(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登记照);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委托他人办理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双方签字盖手印)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备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方式:第一步登录重庆卫生...
一图读懂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答:
问:对于立案的案件,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限是多久?
答:
答: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前款规定的时间的,应当报请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批准。省级卫生行政机关需要延长时间的,由省级卫生行政机关负责集体讨论决定。
问:卫生行政处罚中,关于调查取证的人数规定是多少?
答:
答: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依法给予卫生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调查取证,查明违法事实。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关证件。
问: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答: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五条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二)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三)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四)属于本机关管辖。
问:川渝两地有哪些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答:
答:重庆市: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四川省:四川省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川省自贡市中医医院、四川省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省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问:如何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答:
答:申报条件:特别扶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市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200元。申请材料:申报表、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死亡消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