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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日期: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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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报条件:特别扶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市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200元。申请材料:申报表、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死亡消户证明、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指收养子女的)银行账号复印件。申报时间:本人全年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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