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切实加强预防接种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要求,强化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开展预防接种,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完成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余辆,检查了疾控机构1家,预防接种单位28家,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4个从检查情况看,区疾控中心在疫苗追溯管理、运输储存及对接种单位开展技术指导等方面落实较好;28家预防接种单位均经过区卫生健康委指定并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均能出示相应的资质并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28家预防接种单位在疫苗公示和接种前的告知询问落实较好,28家接种单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均能提供详细的登记记录,28接种单位疫苗冷链储存和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4个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均在区卫健委备案登记,4个临时接种点均设置了损伤性和感染性医疗废物专用盛装容器。
下一步,涪陵区将继续加对大预防接种单位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巩固专项监督检查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