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按照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渝疾控综发〔2025〕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制定了2025年涪陵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一、监督抽查内容
2025年涪陵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包括2个层面: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统一安排部署的监督抽查工作;二是重庆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查工作。各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与内容详见附件1—5。
二、任务抽取与下达
(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通过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执法平台)已下达至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二)市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在国家抽取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市级抽查任务,通过市执法平台抽取市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下达至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三、抽查结果上报和公示
(一)抽查结果报送。
1.个案填报。国家随机抽取且已录入市执法平台中的检查对象,采取个案方式填报监督抽查情况。区疾控中心在市执法平台的“双随机”模块填报个案的监督检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任务完成结果以“信息报告系统”产出结果为准。
2.汇总表填报。市级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以及未录入市执法平台的检查对象,尚不能通过“信息报告系统”填报个案信息形成汇总表。区疾控中心要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报表统计”模块填写有关专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抽查结果公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区政府官网(信用重庆或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信息应当在监督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强化对全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督导工作,区疾控中心负责开展检测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区疾控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将强化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医保、水利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工作统筹。区疾控中心在实施2025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时,要统筹安排随机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监督检查。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应书面报告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由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经同意后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三)加强抽检保障。区疾控中心负责随机监督抽查中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水质、出厂餐饮具的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对涉水产品、消毒产品检测工作,由区疾控中心送市疾控中心负责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加强总结报送。区疾控中心要按各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汇总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充分梳理辖区工作经验并提出可行性工作意见报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由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完成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等4个专业阶段性及年度工作总结的报送。
附件:1.2025年涪陵区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5年涪陵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5年涪陵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5年涪陵区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5年涪陵区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注:附件内容详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