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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0-0001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0-06-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卫〔2020〕5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字 号:

涪陵中心医院,区儿童医院,区精神病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扎实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现将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渝卫发〔2020〕32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依据《通知》和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大病集中救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33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附件1)。其中,膀胱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等3个病种为新增。

、继续做好大病救治工作。新增加的膀胱癌和肾癌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设置在涪陵中心医院,重性精神疾病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设置在区精神病医院。各定点医院要根据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工作。

、切实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各定点医院要广泛开展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做好入院办理窗口告知,确保入院前贫困患者的身份核实,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

、请各定点医院要主动联系救治贫困人口大病患者(附件2),于6月20日之前将救治台账完善后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叶义菊,电话:72370925,邮箱:72370972@163.com)。


附件:1. 2020年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及编码明细表

      2. 关于转发《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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