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中心医院,区儿童医院,区精神病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扎实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现将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渝卫发〔2020〕32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依据《通知》和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大病集中救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33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附件1)。其中,膀胱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等3个病种为新增。
二、继续做好大病救治工作。新增加的膀胱癌和肾癌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设置在涪陵中心医院,重性精神疾病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设置在区精神病医院。各定点医院要根据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工作。
三、切实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各定点医院要广泛开展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做好入院办理窗口告知,确保入院前贫困患者的身份核实,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
四、请各定点医院要主动联系救治贫困人口大病患者(附件2),于6月20日之前将救治台账完善后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叶义菊,电话:72370925,邮箱:72370972@163.com)。
附件:1. 2020年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及编码明细表
2. 关于转发《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