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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0-0001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0-06-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卫发〔2020〕2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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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全区行政村卫生室管理,推动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27号)要求,现就做好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脱贫攻坚“三建好”“三合格”“三达标”“全覆盖”目标,完善规划设置,统一建设标准,补齐短板弱项,不断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到2020年底,除个别常住人口低于800人或乡镇卫生院及分院所在地可不设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外,其他行政村均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开展行政村卫生室星级管理,建立星级评价体系,持续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区五星级行政村卫生室占比达到25%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调整行政村卫生室设置,满足基本需求

1. 调整规划设置,确保“一村一室一证”。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只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分院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可不设村卫生室,现已设置的,采取保留过渡方式解决;常住人口8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根据实际与邻村共建一所村卫生室,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注服务区域;常住人口2500人以上、服务半径较大的行政村,原设有卫生室延伸点(或撤并村卫生室)的,可保留延伸点或将撤并村卫生室改设为延伸点,在行政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注;对必设行政村卫生室的,确无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暂可由邻村乡村医生多村注册执业;乡镇的社区(或居委)原设有卫生室,改设置为卫生站;调整规划设置的卫生室(站),及时完善(新办、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手续,及时变更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地点。

2. 聚焦脱贫攻坚,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所合格村卫生室。聚焦“三建好”,配齐配好相应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为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创造条件,确保每个行政村建好一所行政村卫生室。聚焦“三合格”,配足配好乡村医生,确保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注册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聚焦“三达标”,对标对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每所行政村卫生室至少达到三星级标准。

   (二)创新星级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1. 严格执行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标准。《重庆市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93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3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卫规财〔2009〕163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19〕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村卫生室目标任务,从业务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十个方面明确了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的标准和要求,是开展星级评定主要依据。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要严格执行评定标准抓落实,逐条对照标准内容抓建设,扎实做好所属行政村卫生室的星级评定和星级管理。

2. 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全区行政村卫生室按照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分级负责、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先自我评价达标与再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村级自评—乡镇初评—区县审定”的程序,对标对表做好所属村卫生室星级评定工作,确保全区村卫生室星级管理有序有力开展。

3. 建立星级村卫生室动态管理机制。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的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跟踪管理,对已评定星级的行政村卫生室及时为其加挂相应的星级牌匾,对因改扩建、人员资格变动等因素影响星级标准的行政村卫生室,可在年内对其进行重新评定。

   (三)强化村卫生室数据报送,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要切实抓好村卫生室有关数据清理、核实和更新,注重做好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的维护,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村卫生室相关数据准确无误。要积极打造数字化基层卫生服务网,加强村卫生室数字化设备配置,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提升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领导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要加强对行政村卫生室调整和星级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村卫生室规划设置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保障

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立即开展本辖区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摸底调查,对未达到三星级标准的行政村卫生室,要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标准化建设,实现2020年全区行政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三星级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健康扶贫攻坚任务。对已达到三星级标准的行政村卫生室要继续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努力创建更多的五星级行政村卫生室,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实施步骤

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要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6月完成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设置调整工作,同步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村医执业证书的变更和注册登记;9月全面开展村卫生室星级评价工作,10月30日前上报《涪陵区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汇总表》(附件2),11月底完成星级评定,12月1日上报五星级行政村卫生室情况一览表(附件3)。

   (四)宣传动员

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和主观能动性;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等办法,积极宣传星级村卫生室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监督落实

区卫生健康委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星级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抽查复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乡镇卫生院(社服中心)要狠抓落实,积极主动跟进,2020年6月开始,每月向区卫生健康委医政中医科报告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联系人:石强;联系电话:72370973。


附件:1. 重庆市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标准 

      2. 涪陵区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汇总表

      3. 五星级行政村卫生室情况一览表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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