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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2-00297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卫发〔2022〕1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字 号:

委所属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涪陵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实施生育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渝卫发〔20221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聚焦服务质量提升、专科能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

二、行动目标

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5‰以下,为如期实现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主要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行动范围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22医疗机构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区人民医院、和美妇产医院、琼州妇产医院、康达医院等二级及以上开展助产技术的医院

四、行动内容

   (一)妊娠风险防范水平提升

1.加强生殖健康保护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倡导适龄婚育和计划怀孕,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科学避孕等知识和技能。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普及高效避孕方法,减少非意愿妊娠与人工流产。加强终止妊娠技术管理,原则上助产机构开展终止妊娠技术,每例终止妊娠手术后需开展PAC服务。

2强化孕前咨询指导。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内容。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设生育咨询不孕不育门诊。妇幼保健要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打造婚前、孕前、孕期、分娩、产后、儿保等一体化服务模式。

3.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依托孕妇学校、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将线下和线上教育相结合,大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强化孕产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区妇幼保健院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不少于50篇科普作品,单篇科普作品平均阅读量力争达到1万。4.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孕产妇实行分级分类监护、分娩和管理,强化产后风险评估。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及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

5.强化重点孕产妇管理。重点关注智障、精神病、贫困、未建档、流动性强等可能增加妊娠风险情况的孕产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重点人群的孕情摸排,对发现的重点孕产妇参照高危孕产妇进行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助产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重点孕产妇的信息登记、报告及转诊、随访管理。区妇幼保健院要及时做好跨区域孕产妇的转介和随访。

   (二)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

6.严格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助产机构要规范妊娠危险因素动态筛查,准确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高危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并明确由产科高年资医师负责管理,保证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详细记录诊治和追踪随访的情况,出院时做好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随访管理至产后42天。

7.改善救治薄弱环节。助产机构应针对产后出血、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多科室联席会议,完善抢救流程与规范,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强化急救设备、药品、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规范开展孕产妇危急重症评审,开展从早孕建档到产后随访的全程分析,梳理各个环节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和管理制度。

8.完善救治协调机制助产机构要建全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以医务科为牵头部门、院内多科室组成的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职责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制度及协作机制,建立院内救治小组和产科质量控制小组,鼓励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医患沟通机制,救治抢救期间应当指定1名产科医师负责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在持续提升救治能力的基础上,加强对其他助产机构的指导,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会诊转诊机制,进一步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

   (三)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9.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执业,机构及人员实施助产技术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重点强化三级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等。

10.严格医疗安全管理。强化产科探视管理,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严格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门急诊、产科病房、产房、新生儿及儿科病房、检验、影像等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感染预防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针对发现发热孕产妇和儿童、发现核酸检测阳性孕产妇和儿童、核酸检测结果未知的孕产妇临产等特殊情形,每年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

11.落实质量改进措施。严格遵守产科专业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持续落实质量改进措施。规范填写《产房分娩安全核查表》,并作为医疗文书纳入病历管理,降低产房医疗差错及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大力采取促进自然分娩的措施,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助产机构首次分娩剖宫产率每年降低10%直至稳定在40%以下区产科质量控制中心要认真履职,每年对各助产机构进行产科质量考核,并将质控报告抄报我委。

12.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助产机构定期报送母婴安全相关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第一时间报送给区妇幼保健院。完善院内产科质控指标体系和数据收集,通过数据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四)妇幼专科服务能力提升

13.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积极推进我区妇幼健康服务专科联盟建设,逐步向周边区县延伸。重大附属涪陵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新生儿科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妇幼健康部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14.推广中医药服务。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区中医院要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区妇幼保健院全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逐步提高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

15.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各单位应保障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和护士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助产技术资质的医师、护士每年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不低于5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基层产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儿童保健医师等培训项目区妇幼保健院要稳步提高配套科研经费占机构总经费支出的比例,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

   (五)群众就诊分娩满意度提升

16.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助产机构要科学评估机构定位和能力,精准测算新形势下群众就医需求,保证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鼓励年接生量小于60的助产机构转型,逐步退出住院分娩服务,至2025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机构12家左右。疫情期间鼓励优势助产机构适当调整延长产科、超声等科室门诊时间,探索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夜间门诊,减轻集中接诊压力。合理设置门诊候诊区域,充分利用各类就诊系统、叫号系统、检查预约系统分流患者,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保障有序就诊。

17.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助产机构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鼓励机构设置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儿科和儿童保健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区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推进孕产期全程预约诊疗,引导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鼓励由1名产科医师或1个产科医疗组为未转诊转院的孕产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

18.促进安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加强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切实改善产科住院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行动进一步健全母婴安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为领导,以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为枢纽,以妇幼保健机构和产儿科质量控制中心为支撑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机制。各助产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保障母婴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本方案落实落地。我委重点联系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及和美妇产医院,开展母婴安全工作指导。

   (二)深化督导评估整改。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全区实施情况的督导、监测和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督促助产机构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各助产机构应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助产机构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重点目标等情况与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校验相挂钩。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开展母婴友好示范单位建设,挖掘、树立先进典型,表扬母婴安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宣传典型事例,营造良好舆论范围,增强医护人员职业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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