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涪陵府办法〔2016〕158号)的规定,乡村医生数量不足的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临床或中医类别)学历不满50周岁的人员,由村(居)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区卫生健康委审定注册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经审定同意代梓弘等3人为2022年第一批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人员。
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加强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
附件:2022年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附件内容详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