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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2-00310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命名“涪陵区无废医院”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卫〔2022〕6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命名“涪陵区无废医院”的通知
字 号:

委所属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

根据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启动涪陵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的通知》(涪无废办〔2022〕2号)要求,经专家组对照评价标准,对申报的医院进行认真评审,决定对考核合格的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命名为“涪陵区无废医院”。

希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参照“无废医院”创建评价标准开展工作,努力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为切实推动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让无废理念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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