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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1-0021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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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涪委编委〔2019〕377号主要包含以下10项职能职责:

1. 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2. 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3. 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4. 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5. 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6. 依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其他执法工作。

7. 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8. 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 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涪委编委〔2019〕377号文件,整合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职业健康等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副处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职业健康执法大队、医疗卫生执法大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执法大队、学校与饮用水执法大队。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55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5名。

2020年末在编在职50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务1名、二级调研员1人、副处级领导职务1人、三级调研员1人、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11人、一级主任科员13人(其中6名同时担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6人、三级主任科员11人(其中5人同时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四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8名、试用期人员1名、工勤人员6名(技师3人,高级工3人)。女职工17人,男职工33人。

2020年末退休人员36名,其中:正处级2名,副处级9名,主任科员25名。所有退休人员于2017年3月纳入区社保局发放退休工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41.1万元,支出总计1,34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63万元、 下降12.1%。主要原因:因为政策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性支出变动较大(2019年度奖金发放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2018年度政府目标奖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预发部分;2020年度奖金仅有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第二次发放;2019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包括2018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及2019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预发,2020年退休健康休养费只发放了2019年度第一次预发;享受抚恤金人员2019年度2人,2020年度1人)。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87.6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较上年增加37.2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34.15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184.63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205.2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20.63万元,支出总计较上年减少184.63万元。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67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因为政策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性支出变动较大(2019年度奖金发放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2018年度政府目标奖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预发部分;2020年度奖金仅有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第二次发放;2019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包括2018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及2019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预发,2020年退休健康休养费只发放了2019年度第一次预发;享受抚恤金人员2019年度2人,2020年度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16万元,占91.4%;其他收入111.93万元,占8.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26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因为政策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性支出变动较大(2019年度奖金发放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2018年度政府目标奖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预发部分;2020年度奖金仅有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第二次发放;2019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包括2018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及2019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预发,2020年退休健康休养费只发放了2019年度第一次预发;享受抚恤金人员2019年度2人,2020年度1人),其中:基本支出 1,119.86万元,占84.8%;项目支出200.6万元,占15.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206300%,主要原因:2020年末结转结余为非财政拨款结转,属于上级部门年终时下拨项目工作经费结转,项目工作未完结,留待次年继续开展项目工作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7.1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1.59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因为政策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性支出变动较大(2019年度奖金发放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2018年度政府目标奖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预发部分;2020年度奖金仅有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第二次发放;退休健康休养费2019年发放2018年及2019年度预发,2020年退休健康休养费只发放了2019年度第一次预发;享受抚恤金人员2019年度2人,2020年度1人),所以收入部分较上年减少19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290.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99.3万元,合计收入较上年减少191.59万元;支出部分较上年减少191.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减少11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172.96万元、住房保障地支出较上年增加0.2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较上年增加99.3万元,合计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91.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89万元,下降21.1%。2020年度决算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为政策因素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性支出变动较大(2019年度奖金发放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2018年度政府目标奖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预发部分;2020年度奖金仅有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第二次发放;退休健康休养费2019年发放2018年及2019年度预发,2020年退休健康休养费只发放了2019年度第一次预发;享受抚恤金人员2019年度2人,2020年度1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11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17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0.28万元。2020年度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43万元,增长14.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在职人员政府目标奖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二是每年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额度因下达的项目工作的变动而有所变动,由区财政局根据本年项目工作下达情况,按实际追加项目经费。

2. 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89万元,下降21.1%。2020年度决算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为政策因素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性支出变动较大(2019年度奖金发放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2018年度政府目标奖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预发部分;2020年度奖金仅有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第二次发放;退休健康休养费2019年发放2018年及2019年度预发,2020年退休健康休养费只发放了2019年度第一次预发;享受抚恤金人员2019年度2人,2020年度1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11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17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0.28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43万元,增长1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在职人员政府目标奖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二是,2020年由区财政局根据我支队实际情况,追加了项目经费。

3.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预算批复。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39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6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政策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2019年度退休健康休养费预发及抚恤金发放未纳入部门预算,由区财政局按年中实际发生情况办理经费追加。

   (2)卫生健康支出911.53万元,占8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47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由于政策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导致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及新进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增加,由区财政局按年中实际发生情况办理了经费追加。

   (3)住房保障支出44.94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安排相应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81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政策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性支出变动较大(2019年度奖金发放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2018年度政府目标奖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预发部分;2020年度奖金仅有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度政府目标奖第二次发放;退休健康休养费2019年发放2018年及2019年度预发,2020年退休健康休养费只发放了2019年度第一次预发;享受抚恤金人员2019年度2人,2020年度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项目因物价、政策调整等大幅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安排,由财政年中追加,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物资及防控设备采购。本年支出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安排,由财政年中追加,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物资及防控设备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6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厉行节约相关精神和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5辆,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万元,下降26.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厉行节约相关精神和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5辆,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预算批复。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2020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预算批复。

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监督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驾驶员年审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万元,下降80.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厉行节约相关精神和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6辆,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因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项目工作,有关车辆运行费用使用其他收入经费(项目经费)列支,未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6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厉行节约相关精神和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6辆,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因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项目工作,有关车辆运行费用使用其他收入经费(项目经费)列支,未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畴。

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监督执法局到我单位交流学习调研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6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14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4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万元,增长比例为28.9%,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15万元,减少比例为21.4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底,我支队区政府工作安排搬迁至新区马鞍街道聚业大道36号的新办公地点,单位办公楼为新建未验收,但水电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等均为新增项目,办公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二是由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工作任务较上年有较大的增加以及全面推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改革等,使得各业务科室下乡频次大幅度增加,对各乡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频次也大幅增加。因此,全年办公用品购置、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减变化,财政追减办公经费;二是单位为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部分办公费用使用专项资金列支,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召开的会议主要以业务培训为主,发生的相应支出使用培训费科目未列支会议费科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所用办公用品开支;二是多数培训安排是根据项目工作安排的业务培训,发生的相应支出多数使用其他收入(项目经费)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办公电脑采购、执法服装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7866387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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