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是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办法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是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法、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三是制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办法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涪陵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是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烟草控制相关工作;
七是制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是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是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是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是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卫生健康委是主管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13个科室,挂靠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含区创卫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区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区基层卫生财务中心、区卫生科技考试培训中心、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所等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区防控办、区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基本药物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区卫生应急办公室与区卫生健康委合署办公。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480.61万元,支出总计22480.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1.18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6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83.2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72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422.97万元。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15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8.21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减少208.6万元;卫生健康拨款减少3161.64万元;农林水拨款增加321.02万元;住房保障拨款增加4.1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拨款增加548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72.5万元,占95.8%;其他收入878.01万元,占4.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30.1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083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1.23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058.6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2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1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54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44万元,占12.0%;项目支出18327.12万元,占88.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5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95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结转增加37.0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转减少17.28万元;公共卫生结转增加195.4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结转增加104.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02.6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39.39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6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83.2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422.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8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6.87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拨款减少216.65万元;残疾人事业拨款增加4.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增加3.57万元;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拨款减少1523.82万元;公立医院拨款增加472.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拨款减少684.46万元;公共卫生拨款减少2892.12万元;中医药拨款减少3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拨款增加575.9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拨款增加119.5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拨款增加79.16万元;扶贫拨款增加321.02万元;住房改革拨款增加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8.28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271.55万元;农林水支出2551.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0.1万元。
2. 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3.84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216.65万元;残疾人事业增加4.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57万元;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539.56万元;公立医院支出增加472.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744.98万元;公共卫生支出减少2727.78万元;中医药支出减少5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610.9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19.5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9.16万元;扶贫支出增加321.02万元;住房改革支出增加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68.33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4.9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951.6万元;农林水支出2551.8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95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结转增加37.0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转减少17.28万元;公共卫生结转增加195.4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结转增加104.68万元。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35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93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11517.74万元,占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1.6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不包括中市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3)农林水支出2551.80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1.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增加255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5.3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和实际到位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16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6.4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5.22万元;津贴补贴162.24万元;奖金76.84万元;绩效工资89.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3.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5万元;住房公积金75.38万元;医疗费4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26万元;离休费16.78万元;抚恤金93.55万元;生活补助54.78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2万元。公用经费30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5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9.8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70万元;水费3.47万元;电费12.35万元;邮电费52.71万元;物业管理费15.01万元;差旅费27.21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培训费12.52万元;工会经费7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8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83.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拨款增加5483.28万元。本年支出548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83.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5483.28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1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下降明显;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一是创卫验收和疫情防控形成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长显明;二是新冠疫情加班工作餐导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公务车购置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创卫督查、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创卫验收和疫情防控形成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长显明。
公务接待费5.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市专项工作检查、市区各类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4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下降明显。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加班工作餐导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1,0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4.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3.7万元;水费3.47万元;电费12.35万元;邮电费52.71万元;物业管理费15.01万元;差旅费27.21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培训费12.52万元;工会经费7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5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标准调整和核算口径变更所至。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36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所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创卫验收和新冠疫情防控专项会议增加所致。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严格控制培训频次和培训规模,当年培训费支出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4.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9%。主要用于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公立医院PCR实验室设备、疫情防控医疗设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空调及安装工程、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诊断仪、精神病医院专科医疗设备、委机关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计算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6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3项,涉及资金18327.1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 重庆市涪陵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通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对患者开展中医技术的诊疗,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让更多患者得到更好的中医治疗,中医诊疗量明显提升,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治疗的满意度。2020年度计划投入资金9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0万元,资金到位率及到位及时率均为100.0%。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90万元,资金无结存。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对重庆市涪陵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重点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以2个精品中医馆建设情况为主要评价对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二种方法: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查证法,通过对项目档案资料及财务资料等进行检查,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评价结果等级为优。总体来说2020年度重庆市涪陵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及时,年内顺利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效果较好。
(4)主要问题。①绩效指标不够细化,年初部门预算在设定绩效目标时,绩效指标的设置不易操作,项目立项的文件依据没注明,不利于后期项目绩效的评价与考核。②中医馆的打造不应只注重硬件提升,应与中医技术的提升相结合,注重人才培养,将有限的资金作用发挥好,做到硬实力和软实力都得到提升。③项目与项目之间资金使用调剂随意。
(5)有关建议。①建议单位细化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更为清晰、可衡量、可操作。同时完善项目立项依据,做到有据可依可查。②建议单位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部门预算,强化成本控制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③建议单位督促财务人员通过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的学习理解,严格对本部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财务指导和监督。
2. 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通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项目,有利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纳入奖励扶助对象14635人、特别扶助对象1827人、独生子女死亡父母102人,发放扶助资金3642.41万元。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对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项目实施重点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涪陵区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项目在资金使用及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的保障到位及时、保障对象精准。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二种方法: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查证法,通过对项目档案资料及财务资料等进行检查,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评价结果等级为优。总体来说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项目依据相关政策立项规范,资金到位及时,年内顺利完成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效果好。
(4)主要问题。虽然区卫生健康委在发放扶助资金前会再次与相关部门通过人员信息比对系统核对信息进行确认,但由于个别乡镇没有及时报送人员变动信息,仍然会出现极少的错发和漏发情况,事后追回存在较大难度,造成财政资金的流失。
(5)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和认识,加强乡镇基层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准确及时收集和报送人员变动信息,使计生扶助资金更加准确、及时地发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十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市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200元。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2521;023-72372520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