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为妇女儿童提供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
2.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八项任务。
3.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
4.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对本辖区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监督指导、考核评估。
8.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
9.完成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全院设有李渡新院、四环路院区、南门山门诊部三个院区,共计占地55亩。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开展产科、妇科、儿科、儿保科、妇保科、外科、中医科、妇女康复科等常见病的治疗、保健与康复业务,全面开展妇科微创手术,年接产量居全区各助产机构首位。建有PCR实验室、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检验、超声、病理科实力强大,各相关设备齐全,服务水平居全市同行业前列。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4196.55万元,支出总计14196.5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33.49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9.65万元,下降22.07%;二是其他收入减少459.23万元,下降50.85%。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3656.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00.93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9.65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59.23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6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3.43万元,占20.16%;事业收入10458.93万元,占76.59%;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443.95万元,占3.2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382.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8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4196.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33.49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44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9.57万元,占86.29%;项目支出1946.98万元,占13.7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1.4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1.65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支出减少10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3.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9.65万元,下降22.07%。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支出减少10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6.98万元,增长60.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财政资金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卫生事业发展项目资金475万元、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资金28万元、重大传染疾病防控项目资金2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项目资金208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299.79万元、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6.66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23.8万元、丧葬抚恤支出22.64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8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21.65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5.4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32.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4.98万元,增长69.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财政资金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卫生事业发展项目资金475万元、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资金28万元、重大传染疾病防控项目资金2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项目资金208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299.79万元、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6.66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23.8万元、丧葬抚恤支出22.64万元及由于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追加基本养老保险135.43万元、职业年金68.59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0.58万元,占28.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44万元,增长182.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健康疗养费299.79万元、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6.66万元、丧葬抚恤支出22.6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35.43万元、职业年金68.59万元等。
(2)卫生健康支出1953.85万元,占67.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6.35万元,增长51.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财政资金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卫生事业发展项目资金475万元、重大传染疾病防控26万元、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208万元等。
(3)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占4.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年中有在编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1.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4.89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资金204.02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健康修养费比上年增加19.51万元;三是丧葬抚恤支出比上年增加10.78万元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离退休健康疗养费等。公用经费125.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编人数比2023年增加5人,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8万元,增长24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会议和三甲创建会议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13万元,增长1252.0%,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培训、学科建设培训较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专用设备、电子病历系统、电脑、打印机、空调及复印纸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1)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昌利
联系电话:023-72370886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