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残疾人康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2.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3.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承担区卫生健康委依法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责。中心卫生院是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中心,承担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4.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成、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5.协助马武镇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6.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
7.完成马武镇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卫生院现设置有办公室、党务办、医保办、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病案管理科、总务科、公共卫生部、内儿科、外妇科、中医科、医药技科、惠民延伸点等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930.31万元,支出总计2930.3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90.0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0.17万元(2023年通过主管部门转拨的财政拨款360.81万元按决算口径计入了其他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86.4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45.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减少69.9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增加20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0.12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01万元、结余分配减少46.83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728.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5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0.17万元(2023年通过主管部门转拨的财政拨款360.81万元按决算口径计入了其他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86.4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4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2.33万元,占45.16%;事业收入1480.93万元,占54.27%;其他收入15.59万元,占0.5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201.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930.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6.87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0.12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01万元、结余分配减少4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5万元,占97.11%;项目支出84.81万元,占2.89%。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结转结余均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2.3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0.26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增加8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增加33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减少2.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2.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0.26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增加8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增加33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减少2.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55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2.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0.26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68.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万元51.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55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和本年均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7万元,占3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5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含健康疗养费、一次性退休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822.4万元,占66.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98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32.93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7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4.96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2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2.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3.41万元,增长720.8%,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增加283.4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购置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绍莲,联系电话:023-72732016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马武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