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性质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局是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区卫生局机关、涪陵区红十字会办公室、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含区创卫办)、区卫生科技考试培训中心、区卫生局基层卫生财务管理中心。区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基本药物采购联合体办公室)与区卫生局合署办公。
(二)主要职责
1. 区卫生局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卫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承担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普法规划工作;承担卫生行政复议有关事宜,协调卫生行政诉讼;承担组织公共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管理、母婴保健、献血等卫生法律法规的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上报,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和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4)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卫生行业的价格,拟订调整医疗收费标准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卫生事业费预决算,并监督管理。
(5)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妇女儿童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服务标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6)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规划,拟订全区免疫规划及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7)承担卫生应急工作职责,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8)承担全区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医疗服务技术及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制度;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医疗服务质量;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成份输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浆质量。
(9)制定并实施全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疗卫生科技项目的攻关,指导医疗卫生科研成果评审验收及成果转化;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各类医疗卫生学会进行指导和管理。
(10)制定和实施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管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全区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工作。
(11)组织、指导、参与医疗卫生方面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组织参与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12)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和实施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规划;管理全区中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全区中医药事业。
(13)承担全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
(14)组织、指导全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5)承担区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基本药物采购联合体办公室)职责。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涪陵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红十字会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系、重要事项督办,重要活动安排。
(2)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3)承担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
(4)承担备灾救灾、抢险救助、扶危济困工作。
(5)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
(6)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中国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资料库建设和遗体、器官(组织)捐赠工作。
(7)开展红十字进社区活动。
(8)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3)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4)负责组织全区除四害活动。制订除四害规划、监督检查、组织考核、评比、验收,做好除四害药械的管理。
(5)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做好以改水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
(7)组织协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卫生先进单位评比、命名,检查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8)完成区政府、市爱卫会和区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 区卫生科技考试培训中心主要职责
(1)承办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卫生技术职称、继续医学教育等考试的具体事宜。
(2)负责组织全区医疗卫生单位院校站所长等管理人员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及其他有关卫生科技知识的短期培训。
(3)负责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区卫生局基层卫生财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基层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负责基层卫生机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监管。
(3)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编制年度预决算。
(4)负责基层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基层卫生机构票据管理工作。
(6)负责向基层卫生机构和区卫生局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报告、信息资料及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7)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8)指导基层卫生机构报帐员、出纳员开展业务工作。
(9)承担基层卫生机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承担其它基层卫生财务核算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含区卫生局机关、涪陵区红十字会办公室、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科技考试培训中心、区卫生局基层卫生财务管理中心)。
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747.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727.20万元;非税收入2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含区卫生局机关、涪陵区红十字会办公室、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科技考试培训中心、区卫生局基层卫生财务管理中心)。
2014年支出预算747.2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21.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9.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含区卫生局机关、涪陵区红十字会办公室、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科技考试培训中心、区卫生局基层卫生财务管理中心)。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
附件:
1. 涪陵区卫生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2. 涪陵区卫生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涪陵区卫生局2014年政府基金收支预算表
4. 涪陵区卫生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