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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1-0015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18-02-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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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事业发展规划,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开展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依法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护责任,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事业发展,承担爱国卫生和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15个科室,挂靠正科级事业单位7个,局机关在职63人,离休4人。下属统一预算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个,在职1333人,离休2人。下属独立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中:正处级4个,正科级5个。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的预算包括局机关15个科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涪陵区红十字会办公室、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涪陵区卫生科技考试培训中心、涪陵区基层卫生计生财务中心、涪陵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所、涪陵区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涪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科级事业单位28个。其余所属9个单位的预算信息自行单独公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31.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31.13万元,比2017年增加140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63万元,比2017年减少31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纳入了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减少退休人员支出289.73万元,在职人员减少4人减少经费支出27.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63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和4名离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859.50万元,比2017年增加180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生政策区级配套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资金等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基层卫生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服用第二代精神病药品专项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健康项目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和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比2017年减少5.8万元。其中: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7年增加0.20万元,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2017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53万元,增长41.1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由项目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由人员支出调整到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工程和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全部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779.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本单位基本支出只包含相同预算口径委机关和7个挂靠正科级事业单位,2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基本支出全部作为项目支出预算反映。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国政府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尊重国民健康权、体现社会公平的重大决策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有三个重要特征:1.面向全民,重点关注:国家针对当前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2.人人享有,机会均等: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关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在需要获得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3.政府支付,百姓获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居民免费提供,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由政府承担,居民可直接受益,在接受项目内的服务时不需要缴纳费用。项目包含的内容: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11.中医药健康管理;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4.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5.健康素养促进。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扶助对象“19331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未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二个女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或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扶助对象“19331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未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现无子女或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7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400元”。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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