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参与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办法措施,承担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职称评审、考试、培训等服务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为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科两个科室。2021年人员编制数为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4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47.10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变,2020年7月将全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职能移交到区民政局,同时2020年单位办理退休一人,因此经费拨款减少1547.1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4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47.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1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3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3万元,比2020年减少154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0万元,比2020年减少17.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办理退休人员1名,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53万元,比2020年或减少15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2020年7月将全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职能移交到区民政局等,主要用于开展老年健康宣传、百岁老人慰问、敬老月活动、支持老年群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医养结合等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0年减少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均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0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同时根据近几年公务接待情况予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车保留;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无公车编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51万元,比上年减少4.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理退休人员1名,减少相应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帮贵
联系方式:023-8788125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