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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1-0018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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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 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2. 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3. 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4. 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5. 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6. 依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其他执法工作。

7. 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8. 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 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按照涪委编委[2019]377号文件规定整合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职业健康等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副处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职业健康执法大队;医疗卫生执法大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执法大队;学校与饮用水卫生执法大队。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55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5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1.58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9.58万元,上年结转增加4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4.5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01万元,比2020年增加3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01万元,比2020年增加34.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因素,正常工资调整及社保缴费调整;因物价因素,办公水电、物业管理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比2020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需要,采购办公电脑10台,主要用于创建重庆市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等重点工作。

2021年我支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水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运行经费261.69万元,比上年增加9.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用公式部分因工资增长有所增加,二是因物价因素,运行经费里的水电、办公电话费、物管管理费等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我支队为整体绩效目标(试点单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0.01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

1. 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母婴保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年度监督覆盖率不得低于99%(年度监督覆盖率监督户数应监督户数×100%),年度人均监督户次数应达到120户次。

2.按照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任务监督完成率”不得低于99%、“任务完成率”不得低于99%、“任务完结率”应达到100%

3. 组织开展国家和市级部署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按要求上报监督检查结果。

4.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国家随机抽检计划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率不得低于10%。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不发生重大疏漏或严重错误,被有关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变更(含部分变更)。

5. 扎实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市级配套工作规范,组织辖区协管服务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不得少于1次;按照规范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半年开展绩效考核评估;及时调查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报告的异常信息。

6. 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年开展法制宣传不少于2次,以案释法宣传不得少于4起。 

7. 按照市、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及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执法工作。

8. 完成市、区下达的其它指令性工作任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我支队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无车辆购置费用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姓名:邬江

联系方式:023-87866387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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