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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2-0002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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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参与拟订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3.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4.负责组织全区除四害活动,参与制订相关规划,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5.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

6.参与协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市爱卫会、区爱卫会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重庆市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为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科室。2022年编制人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

2.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7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注:2021年单位预算由区卫生健康委本级统一编制,2022年起独立编制预算,故无两年数据比较,下同。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7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6万元,住房保障1.1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2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2名退休人员其他补助,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00万元,主要用于巩卫办工作补助除四害工作补助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2021年单位预算由区卫生健康委本级统一编制,2022年起独立编制预算,故无两年数据比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0万元。

注:2021年单位预算由区卫生健康委本级统一编制,2022年起独立编制预算,故无两年数据比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注:2021年单位预算由区卫生健康委本级统一编制,2022年起独立编制预算,故无两年数据比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单位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肖勤权

联系方式:023-72372521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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