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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3-0005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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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为群众提供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承担医疗服务、卫生应急任务、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继承任务、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教学、科研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医院成立于1977年4月,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重庆市示范中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军民共建医院、大坪医院创伤医院涪陵分院;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实习医院。重庆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商业保险等定点医院。是渝东南区域性中医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中心。2014年,原区中山医院并入。同年12月,由政府投入3.50亿元、按三甲医院规模建设的新院投用,形成“一总二分院”格局。

医院总占地109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715张。现全院职工850人,在岗职工670人,(其中:正式在编222人,其他职工448人),退休职工180人。
    院本部(位于涪陵区太乙大道15号),设置有:门诊部、中医馆、急诊科、妇产科、脑病科、心内科、肿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骨伤科、外科、麻醉科、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血透科、糖尿病科、儿科。
    体育路分院(位于涪陵区广场路64号),设置有:中医馆(门诊部)、康复科、肛肠科、内科、肿瘤科。
    北斗路分院(位于涪陵区北斗路23号),设置有:老年病科、神志病科。
    重点和特色专科。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脑病科),国家级特色专科2个(针灸康复科、肛肠科),市级重点专科2个(骨科、肺病科),市级特色专科1个(糖尿病科),区级重点学科1个(老年病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90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1,999.9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15.9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0.69万元,事业收入增加5,999.9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54.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90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8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9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915.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926.6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6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1.00万元,比2022年增加70.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00万元,比2022年增加7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管理良好,支出稳定,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纳;项目支出833.00万元,比2022年增加70.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项目减少120.31万元,市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减少30.00万元,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增加31.00万元,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与发展增加19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非税收入、贴息、房屋租金补贴等。2023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8.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中救护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徐增容

联系方式:17726206261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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