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
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信息收集、报告、预警及应急处置与评估。
3.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微生物和寄生虫病学检测、理化检测和毒理检测与评估。
4.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
5.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的指导、相关研究、适宜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
6.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建设、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利用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7.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案的制定、实施、效果检查和评估。
8.依法承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预防性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依法承担卫生学评价相关工作。
9.承担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涪编委发〔2004〕35号文件成立,挂重庆市救灾防病处理中心涪陵分中心、重庆市中毒控制中心涪陵分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健康教育所牌子,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等3个职能科室,免疫规划科、疾病控制管理科、慢性病防治科、职业病防治科、卫生监测科、检验科、质量技术管理科、预防医学门诊部、健康教育科等9个业务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80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7508.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5.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0.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44.11万元,事业收入增加了330.5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5.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80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67.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0.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7.8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8.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9.47万元,比2023年增加4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37万元,比2023年减少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降低标准(从6.20万元/人降低至5.50万元/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6.10万元,比2023年增加了10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指令性工作,主要用于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美沙酮维持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艾滋病防治、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指令性检验检测成本等重点工作。区疾控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1.10万元,比2023年增加2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9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0万元,比2023年增加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项目,车辆运行费用增大;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6.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夏玲俐 联系方式:023-72233537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