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技术、卫生应急、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任务。服务面积81.6平方公里,服务常住人口约15462人,是一所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卫生院。
医院宗旨: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为宗旨。
医院核心理念:爱心仁术,情系人民,以人为本。
发展目标: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卫生院属一级单位,位于增福镇福兴路16号,占地面积6.67亩,建筑面积3399平方米,由卫生院本部和三合延伸点组成。卫生院现有职工34人,其中在编人员19人,三支一扶2人,临聘人员13人。其中主治医师3人,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全科医师3人,执业护士7人。本科学历人员16人,大专学历16人。我院开设门诊部和住院部,有内科、妇科、外科、骨科、中医科、肛肠科、医技科(超声室、心电图室、检验室、数字化DR、CT室等)、公共卫生科等11个科室,能为广大患者提供临床各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主要设备有病房呼叫系统、多功能生化分析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B超仪、多普勒彩色超声仪、心电监护仪、体外碎石机、数字化DR照光机、CT,脊柱梳理床、颈腰椎牵引治疗仪、中频治疗仪、电针治疗仪、蜡疗机、中心供氧设备等一大批现代诊疗设备。目前编制床位35张,配备救护车1辆,能开展骨科手术(如关节置换术、四肢骨折内外固定术、手法整复等)、普外科手术、妇产科手术、肛肠外科等手术项目。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1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应明确来源单位),事业收入619.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5.57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减少295.57。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1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25.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2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8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88万元,比2023年增加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4万元,比2023年增加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等,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项目支出。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7.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夏雨 联系方式:13996850112
附件:2024年涪陵区增福镇卫生院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