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医疗服务、卫生应急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学教学、科研及培训、特殊人群定点医疗救治。
(二)单位构成
下设科室:1.医院门诊部(临床科室对应的门诊科室,心理门诊、口腔科、儿童身高促进门诊、皮肤科等);2.临床科室(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肾脏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胃肠与肛肠外科、肝胆与胰腺外科、乳腺与甲状腺外科、泌尿与小儿外科、心胸与神经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手术麻醉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疼痛与康复医学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中医与老年病科、感染性疾病科、血液肿瘤科、临床营养科等);3.医技科室(药剂科、放射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输血科、超声影像科、消毒供应室、健康体检科等);4.行政后勤科室(行政办公室、党群办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质量控制科、医教科、护理部、财务科、医学装备科、医疗保险办公室、网络信息科、公共卫生科、总务科、安全保卫科、基建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宣教科、社会工作部等)。
分支机构:二门诊部、B区门诊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21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4240.9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03.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40.0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463.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21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4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0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03.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82.3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1.5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无变化,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医保垫底资金,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4.00万元,比2024年减少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原籍精神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减少等,主要用于医务人才培、重点学科发展、医学科研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6.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7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4.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医疗救护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静联系方式:023-72869136
附件: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