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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0-1044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地方性法规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0-03-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市级复核结果的通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市级复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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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所属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

2019年10月18日—20日,市卫生健康委对我区进行了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复核。经专家现场评审和结果公示,确定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潭中心卫生院为甲级乡镇卫生院,有效期:2019年12月2023年12月。

2020年1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19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表现突出、达到推荐标准机构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0〕16号),对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龙潭中心卫生院进行了通报表扬,希望两家机构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再创佳绩。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推进社区医院和美丽基层医院建设,确保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涪陵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涪卫发〔2019〕14号)规定时间推进等级创建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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