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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2-00101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06-09
  • 标题
  • 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免疫程序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免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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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痘

   (一)常规接种

1. 接种对象

所有12月龄以上的水痘易感染者,重点人群为幼儿园儿童及在校中小学生(有禁忌症,已患过水痘除外)。

2. 接种程序

一是12月龄—12周岁儿童。1224月龄接种第1剂,46周岁接种第2剂,两剂次接种间隔≥3个月。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在12周岁内尽早进行补种,两剂次接种间隔≥3个月。

二是13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接种2剂次,第1和第2剂次之间间隔≥3个月(≥13周岁人群仅适用提供≥13周岁接种程序的疫苗)。

三是已患水痘者无需再接种水痘疫苗。

   (二)暴露后的免疫接种

水痘疫苗可用于水痘病例接触者的应急接种保护,对于暴发疫情的控制,推荐采用2剂次水痘疫苗免疫程序。暴露后的接种对象为≥12月龄无2剂次水痘疫苗免疫史或水痘患病史的人群,在暴露后5天内,最好3天内接种1剂水痘疫苗。在水痘暴发期间,已接种1剂水痘疫苗且未患水痘的易感人群应接种第2剂,无水痘疫苗免疫史且未患水痘的易感人群,建议完成2剂次水痘疫苗的接种,2剂次水痘疫苗接种间隔≥3个月。

   (三)接种方法

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接种方法为皮下注射;接种剂量为0.5ml/每人。

   (四)禁忌症

1. 对患有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的个体,应推迟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

2. 水痘减毒活疫苗禁用于淋巴细胞总计数少于1200/mm3或证明有细胞免疫功能缺陷的个体。

3. 水痘减毒活疫苗禁用于已知对新霉素全身超敏的个体。

4. 其他禁忌症及注意事项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二、流行性腮腺炎

   (一)常规接种

常规接种推荐完成两剂次含腮腺炎成分疫苗接种。第1剂次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于8月龄接种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第2剂次于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只接种1剂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者,建议在4岁以后再接种1剂。已患腮腺炎者建议不再接种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

   (二)应急接种

发生腮腺炎疫情时可开展应急接种,接种对象根据疫情情况确定。疫苗种类可使用单价腮腺炎疫苗或含腮腺炎成分的联合疫苗。已有含腮腺炎成分疫苗两剂次接种史者或明确患过流行性腮腺炎者可不再接种。需要明确的是处于潜伏期的儿童接种后仍会发病。

   (三)接种方法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接种方法:皮下注射;接种剂量:0.5ml/每人。

   (四)接种禁忌症

1. 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或对鸡蛋过敏者不得接种本品,妊娠期妇女禁用。

2. 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3. 其他禁忌症及注意事项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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