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传达学习,通过委党委会党委班子带头学、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在系统内掀起学习热潮。进一步引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在系统内开展了“学习新思想、展现新作为、传播二十大”微宣讲活动,委领导班子成员在系统开展二十大主题教育宣讲二十余次。
(二)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委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委机关、所属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积极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5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我委参考率、合格率均为99%以上,增强了我委党员、干部学法、知法、守法、尊法的热情。
(三)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委今年以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体系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涪人常办〔2025〕33号),我委有一件规范性文件需废止,正在进行报备文件资料准备。
(四)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全面推进机构改革。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涪委编委〔2024〕135号)精神,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整合工作,于2024年7月16日,挂牌成立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整合后的机构编制总量不变,人员调整到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分工明确。财物交接全面完成,办公场所整合到位。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事项。通过认真梳理,我委原有行政执法事项899,剔除5项(894),新认领88项,现有执法982项(按区司法局《涪陵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要求,将两项职责赋予镇街),清理结果已按要求上报。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数字应用。2025年2月,按区司法局要求,取得行政执法证的40名的执法人员全部上报区卫健委入驻“执法+监督”应用平台。2025年11、12月按照区司法局要求补录行政执法数据652条,至少每月开展调用信用模型开展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1次,确保我委涉企执法检查规范化。
(五)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涪陵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所列举的八方面问题,全面进行自查。2025年以来,严格按上级规定的双随机抽检、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频次对企业实施检查3472户次,未擅自开展专项检查,未开展异地执法,无随意对企业检查的现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1件。其中,简易处罚24件,一般处罚36件,不予处罚1件。处罚金额共计65.34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共计0.36万元。所办结的案件中,无行政复议撤销、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发生。所有行政处罚均严格执行《重庆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无乱查封、乱罚款行为,无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滥用职权的现象。
(六)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委办结案件61件(其中,简易处罚24件,一般处罚36件,不予处罚1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36件;用执法刻录仪全过程记录处罚全过程61件并刻录成光盘归档;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先行审核案件61件。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了乱罚款、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滥用职权等问题。二是强化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稽查。我委在2021年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涪陵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处罚合议制度》等内部制度,明确对执法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2025年以来,我委执法人员通过行政处罚案卷稽查、被处罚对象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开展调查稽查工作125户次,未发现我委执法人员有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调查对象对我委执法人员满意度为100%。
(七)持续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提高科学决策。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托区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展板、专栏等形式公开医疗服务等信息,在《巴渝都市报》、涪陵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专题栏目,共公开各类信用信息3600余条,健康专题报道200余篇。二是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议事,并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应示尽示,共产生重大行政决策5项,集体合议重大案件14件。
(八)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体系,将审批事项精简为13大项(65小项),全程网办率达100%。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法定材料中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到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对高频事项进行梳理和优化,前6大项高频事项全部纳入即办件,全年受理并办结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备案)事项4416件,提前办结率100%,当场办结率达到95.34%,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照分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多证合一”改革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推行首席全权审批,对不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一般性卫生健康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在窗口全权审批。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好差评”全年评价3034条,均为非常满意。
(九)有效推进行业综合治理。一是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多形式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普及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知识。为区精神病医院配备心理治疗专业人员3名,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开通了心理热线(5条),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医患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医患纠纷通过调解结案率达93%。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程序,凡出台规范性文件须经委公共卫生监督科初审,委班子会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区司法局审查后,报区政府审查、审批或审议、发布,今年已按流程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四是完善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有1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案件听证,无行政复议被撤销、被纠正、确认违法,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形。
(十)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注重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开展《职业病防治法》、《民法典》、《医师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等法治专题宣传活动,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全区《宪法》线下宣传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宣传咨询站60余个,出动宣传人员2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主流媒体宣传86次。
二、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一把手始终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坚持每两个月一次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相关会议部署。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注重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督促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监督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领域和开展次数较少;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监督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是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疾控体系改革重塑执法力量效能还未展现,执法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人员人心不稳。
三是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侧重于日常工作推进而忽视制度体系建设,干部职工学习法治理论知识自觉性不高,重业务轻法治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少数单位还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建设的思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体系和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系统法治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和行政决策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健全医疗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调解医患矛盾。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治纪念日等,扎实开展各项卫生健康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医疗系统学法、用法、讲法的氛围,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卫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