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服务 |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告知书
日期:2021-04-12

新冠病毒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随着疫情的蔓延,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发现此类病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人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能会出现发烧、咳嗽等不同程度的临床症状,严重者会发展为肺炎,甚至死亡,该病毒致死率约为2%到4%。人群普遍易感,被感染者多为成年人,老年人和体弱多病者似乎更容易被感染。

目前国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已经研制出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并在小鼠、大鼠、豚鼠、家兔、猴体等多种动物的试验和Ⅰ期、Ⅱ期临床试验中证实了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18岁及以上无接种禁忌症的人群。

二、接种流程

   (一)申报登记。对接种对象进行告知,并签字同意接种后,到预约的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二)接种服务流程。健康状况询问及知情告知签字确认、信息登记、验证疫苗信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

   (三)接种程序。

1.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四)接种途径和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三、不良反应

   (一)常见不良反应:发热、乏力、头痛、腹泻;注射部位红肿、疼痛、瘙痒、硬结等。

   (二)偶见不良反应:注射部位皮疹;恶心呕吐、非接种部位瘙痒、肌肉痛、关节痛、嗜睡、头晕等。

   (三)罕见不良反应:肌痉挛、眼睑水肿、腹胀、便秘等。

四、禁忌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五、注意事项

   (一)有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慎用。

   (二)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三)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并到医院就诊。

   (四)因疫苗特性或受种者个体差异等因素,疫苗保护率并非100%。

   (五)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六)接种当天尽量不洗澡,不喝酒,不吃辛辣和刺激性食物,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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