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深推进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引导信访干部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全年组织党组会议学习2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12次,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培训12期,培训干部700余人次,实现区、镇街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在新兴领域党建和基层治理中协助解决群众诉求300余件。成立由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全办干部职工参与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基层宣传宣讲12场,报送理论调研报告10篇,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全面完成;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组织全办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新录用干部法治理论考试、旁听庭审实现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坚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环节,强化评估前置刚性约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策、项目、活动、案件等做到应评尽评。严格落实“不评估不上会、不决策、不实施”,将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依据。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评估备案39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三)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巩固拓展“全市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聚焦“五个法治化”,健全源头防范、受理办理、追责问责等制度机制。全面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要求,强化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依法双向规范,确保信访政策文件得到规范管理,有序实施。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重要事项信息公开为重点,切实履行起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主动公开人事变动、部门预决算等内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强化动态信息发布,不定期更新区政府网站动态栏目信息,全面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向区委主要领导呈报每月信访形势分析报告12篇,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调度信访稳定情况20次。
(五)推进信访法治建设解疑难。一是健全法治化工作体系。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制定我区《2025年信访矛盾全链条法治化治理改革分工》,明确16项具体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全年任务完成率100%。完善信访工作法治化目标、政策、评价体系及“五化”“四到位”工作规范,全面打通法治化“路线图”,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为基层依法办访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南。二是规范信访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信访事项“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2025年本级登记信访事项1043件,做到“应登尽登、及时受理、精准交办、全面告知、全程跟踪、办结回访”。严守诉访分离原则,健全区纪委监委、法院、司法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全年分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50余件,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事项2件。三是提升化解质效。压实有权处理机关责任,严格落实《重庆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做实“受理、办理-复查-复核”行政三级程序,全年收到复查申请21件,受理并出具复查意见书9件,不予受理12件;申请复核5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已出具复核意见书2件,2件正在办理中。探索建立办理、监督电话“双告知”机制,同步向信访人告知办理进度和监督渠道,全年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保持在97%以上。四是强化督查督办与双向规范。构建“日常督办+重点督查+实地核查”督查体系,推行信访督查督办、“三项建议”、监督追责贯通机制,全年开展日常督办56次、重点督查21次、实地督查25次,推动解决“四应四不”事项18件。落实信访工作监督追责办法,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3条。分众化开展信访法治宣传,组织“干部篇”专题培训6期、“群众篇”宣讲活动79场,覆盖群众10余万人次。常态化开展“违法上访、非法维权”专项治理,健全违法信访通报移送机制,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3起,实现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五是健全源头防范机制。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涪陵探索,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三级联排联调”、矛盾风险“三排一单”等机制,扎实开展“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排查矛盾纠纷830起,成功化解793起,化解率达95.54%。六是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制定区级领导接访排班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深入矛盾突出区域接访下访4900余次,接待群众7700余人次,就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900余个。区级领导带案下访399次,化解疑难诉求498件。七是攻坚化解疑难积案。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落实“领导包案+专班攻坚+现场督导”机制,区级领导包案45件、化解42件。整合多部门力量协同攻坚化解信访积案84件,完成三年攻坚目标案件17件,化解率100%。中央巡视组重点交办事项50件,全部纳入区级领导包案,目前已化解38件。
办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法治建设与信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信访工作法治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重大决策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6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4次。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在主要领导的重视和带动下,全办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制度创新,深化法治化改革,把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抓实抓具体,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群众依法信访意识仍显不足。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对司法途径缺乏信任,执意通过信访反映问题。少数干部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诉访分离落实不到位,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力度不足。
(二)制度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在新的发展形式和新的工作要求下,学法用法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中,我区虽然在积极探索推进,也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但是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在法治化和数字化方面,还未取得实际效果;在打通信息壁垒,加强信访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和对已经复核、定性的信访事项和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机制的建立上有待进一步创新推进。
(三)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存在“基层温差”。一是基层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能力不均衡,部分单位信访干部对《信访工作条例》及“路线图”“导引图”的理解不透彻,存在受理甄别不精准、告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诉访分离机制在基层衔接不畅,法院、司法部门与基层信访机构的联动频次不足,部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流转周期过长。三是信访法治宣传的精准度和覆盖面不够,偏远乡村、新业态从业者等群体的宣传盲区较多。
(四)信访干部法治能力有待提升。信访工作对干部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要求较高,需要系统学习全面提升。但是基层单位信访干部流动性较大,少数干部提升法治能力主动性不足,在信访基础业务办理中不规范,还未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办理结构不尽合理,通过调解渠道解决案件比例还不够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迭代升级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体系,一体推进法治化数字化建设,推动积案化解,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努力形成具有涪陵辨识度的工作成果。
(二)常态化开展“违法上访、非法维权”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深化“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集中资源力量、综合方法手段,全力推进“事心双解”。持续开展“违法上访、非法维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信访重点人员配合政法机关强化依法处置,营造理性有序的信访秩序。
(三)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渠道宣传《宪法》《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区级宣讲团和镇街宣讲队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将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造全覆盖法治宣讲网格,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四)持续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契机,加强对全区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会、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提升信访干部政策法规水平和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能力;坚持做好挂职锻炼、岗位练兵制度,分层次向市信访办、国家信访局争取挂职锻炼名额,1至2年开展一次全办干部轮岗,全面提升信访办机关干部职工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全面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