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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办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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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督促属事属地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重大生态环境信访事件。2025年,区信访办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事项74件、同比减少35.65%。其中:投诉“噪声污染”31件、占比41.89%、同比减少34.04%,投诉“固体污染”20件、占比27.03%、同比增加5.26%,投诉“水污染”9件、占比12.16%、同比减少47.06%,“其他类”投诉8件、占比14.78%、同比持平,投诉“大气纠纷”3件、占比4.05%、同比减少85%,投诉“环境管理”“污染纠纷”“生态破坏”各1件、各占比1.35%。所有信访投诉事项均第一时间转交责任单位办理落实,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各属事属地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效处置生态环境信访事件,取得明显成效,除“固体污染”类投诉同比增加1件外,生态环境领域其余各子项信访投诉量均较大幅度减少。

(二)指导有关单位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事项、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备案。区信访办始终将生态环境领域有关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放在守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权益的关键位置。2025年,累计开展事关环境影响的重大事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7次。分别是:涪陵区实施城市规划项目(年产16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捷能新材料一期)、重庆同辉科盛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氧化亚氮生产装置项目、重庆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铝灰渣及二次铝灰资源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电解槽大修渣及除尘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煤涪陵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重庆奥联实业有限公司废铁块资源化利用项目、涪陵特盈精神病医院项目、涪陵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经内部会商评审,均为低风险等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传导与源头治理存在短板。对生态环保领域信访事项存在“重交办、轻督办、弱回访”现象,跟踪问效不够深入,部分基层单位仍有“重项目推进、轻环保责任”的惯性思维。对信访矛盾规律性研究不足,源头排查化解和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信访干部生态环保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部门联动与风险评估质效还需提高。与生态环境、住建等职能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存在壁垒,跨领域复杂信访问题协同处置合力不足。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稳评指标体系不完善,群众参与度不高,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提升信访办理与源头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生态环境信访事项清单式督办机制,对重点难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健全办理结果“回头看”和群众满意度回访制度。常态化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加强生态环保政策宣传和干部专业培训,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二是健全协同机制,强化风险防控与科学决策支撑。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定期梳理研判突出信访问题并及时预警。优化重大项目稳评指标体系,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深化信访数据挖掘分析,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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