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推进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落地,抓好贫困人口精准参保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分片包干指导督导机制
区医保局落实人员组建5个工作组(名单见附件),对全区2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街道分片包干,对责任片区乡镇街道参保筹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也要落实驻村(居)干部或帮扶干部组建工作组,点对点联系贫困村(居),重点关注贫困人口参保情况,督促各村(居)贫困人口参保工作落实到户、精准到人,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二、建立市内参保精准核查机制,建成市内已参保台账
每年初,扶贫部门分别向医保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时提供最新的国扶系统登记注册贫困人口信息名册,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在重庆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对本辖区所有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务工单位参保等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建立起精准的贫困人口市内已参保台账,同时梳理出市内未参保人员名册,确保贫困人口在市内参保状态情况清、底细明。
三、建立市内未保原因摸排机制,建成未参保原因台账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落实村(居)责任,对贫困人口未在市内参保的原因逐一进行精准摸排。部分人员在市外务工,已在务工单位参加职工医保;部分老年人跟随子女长期异地居住或小孩跟随父母在务工地生活,已参加当地居民医保;部分学生在外地上大学,已参加大学生医保。由于不能重复报销医疗费用,此部分市外已参保人群不愿意在市内重复缴费参保。部分贫困人口因死亡、参军、婚嫁外出、户口外迁、人口失踪等多种特殊情形,不能在市内继续参保。各乡镇街道要以传真、微信照片等多种有效方式,完整收集贫困人口在市外已参保的参保缴费发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的参保记录、显示有医保基金统筹支付额的就医缴费发票等刚性参保依据,以及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参军服役证明、迁移至外地的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人口失踪证明等不能继续在市内参保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备查,建成市内未参保原因台账。
四、建立断保高频人群追踪机制,建成职工医保追踪台账和大学生医保追踪台账
贫困人口在务工单位参保具有不稳定性,有的因企业经济效益、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发生暂停缴费甚至关停破产,或离职、辞退等多种原因导致断保停保;部分贫困人口以个人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但由于贫困医疗救助力度大,部分贫困人口认为有兜底救助,参与不参、缴高缴低一个样,而选择职工医保停保断保;大学生医保是按学年度参保并享受待遇,大学生毕业之后长时间未能就业的可能会出现断保。针对这些断保停保高风险的特殊参保群体,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辖区贫困人口参加职工医保的续保状态每月进行一次追踪核查并登记备案;8月份之后对大学生也进行追踪核查,随时掌握其参保状态变化情况。建成贫困人口职工医保追踪台账和大学生医保追踪台账。经追踪核查发现断保停保的,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督促村居干部或帮扶干部,联系本人核实情况,并采取措施促进续保。
五、建立新增贫困人口比对机制,建成新增贫困人口参保台账
每月初,扶贫部门分别向医保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定期交换新增评定贫困人口信息,各乡镇街道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上月新增评定贫困人口的参保状态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并登记造册,建成新增评定贫困人口参保台账。经核查发现新增评定贫困人口未参保的,由各乡镇街道督促村居干部或帮扶干部跟进落实参保。
六、贫困人口就医核实机制
贫困人口就医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其参保状态进行核实。经核实尚未参保的,医疗机构要及时提醒病人立即参保,同时向医保部门备案。医保部门加强与各乡镇街道信息沟通,及时向乡镇街道通报贫困人口未参保情况,再由各乡镇街道落实参保。完成参保之后,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即保即享受”要求,及时落实贫困人口的医保和医疗救助各项待遇,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真正落地。
建立工作机制和基本台帐是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和精准参保的有力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机制落地,把台帐建实,确保全区贫困人口参保一人不漏、应保尽保。
附件:涪陵区贫困人口精准参保分片督导人员分组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