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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MB1687553M/2021-0001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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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涪陵区医保局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地方规则。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涪陵区医保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4个科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4名,目前在职在编10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3名,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4名,一般干部职工1名。下设1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管理科、机构目录科、审核结算科、待遇管理科、医疗救助科、监督管理科、信息档案科9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48名,目前在职在编3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11名,一般干部职工26名;退休人员11名。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321.48万元,支出总计11,321.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0.46万元、增长 74.7%,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32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0.46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21.4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32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0.46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其中:基本支出 843.54万元,占7.5%;项目支出10,477.95万元,占92.5%。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21.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40.46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8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6.46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61.13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通过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参保面不断扩大,减少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家庭数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6.46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5,961.13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通过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参保面不断扩大,减少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家庭数量。

3.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5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职工工资福利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9,394.28万元,占9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0.99万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通过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参保面不断扩大,减少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家庭数量。

   (3)农林水支出263.75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7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补助项目,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建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4)住房保障支出42.89万元,占0.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77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3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35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20年政府性基金拨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款。本年支出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16.6%,主要是单位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472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2020年新购入公务用车,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8.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综合执法用车,监督检查全区医院和药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5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车辆政府采购价格的实际价格和预算价格有差异。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包括油费、洗车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较上年有所增长。

    公务接待费0.43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医保局开展会议参会人员和莅临检查人员的用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78.5%,主要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较上年有所增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8批次,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7.77元,车均购置费18.5万元,车均维护费2.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35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有半年数据,导致2020年决算数据同比增长过大。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变动、新购公务车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0,477.9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王秀容  电话:023-7222192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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