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 “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涪陵区医疗保障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4个科室;核定人员编制12名;现有在编人员12名,退休人员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362.83万元,支出总计6362.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1.69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800余万,以及资助参保标准降低等,其中“资助参保”项目减少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减少1131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3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1.69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800余万,以及资助参保标准降低等,其中“资助参保”项目减少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减少1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2.8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3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1.69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800余万、资助参保标准降低等,“资助参保”项目减少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减少113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62.83万元,占100%。其中:基本支出387.15万元,占6.08%;项目支出5975.67万元,占93.9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62.8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31.69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800余万,以及资助参保标准降低等,其中“资助参保”项目减少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减少11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1.69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800余万、资助参保标准降低等,“资助参保”项目减少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减少11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08.77万元,下降39.24%。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项目不纳入本部门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1.69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800余万、资助参保标准降低等,其中“资助参保”项目减少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减少11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08.77万元,下降39.24%。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项目不纳入本部门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05万元,占0.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4万元,上升4.9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1位职工,用于保障新职工的社保等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6170.10万元,占96.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3.18万元,下降40.69%,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项目不纳入本部门决算。
(3)农林水支出126.73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安排,“资助参保”项目追加预算126.7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7.95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6万元,下降28.8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进行公积金清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6万元,增长14.1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新调入1位职工以及正常的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5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指导方针,严控经费支出,压减不必要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以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较久,保养费用增加0.2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由我部门列支(上年由同级单位医保中心列支),公务接待费增加0.4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加油、洗车等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较久,保养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5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由我部门列支(上年由同级单位医保中心列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8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95.33%,主要原因举办大型会议活动次数减少,且多由同级单位医保中心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上升55.34%,主要原因我部门2024年新招录职工3名,多于2023年招录2名职工,对应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指导方针,严控经费支出,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81%。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空调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云婷,联系电话:023-722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