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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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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重点内容,有效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妇联法治差异化考试,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完成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法治理论网上抽考和网考,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知识理论水平。三是结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通过医保行业知识培训、执法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医院、药店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在办事大厅向办事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多形式提升市民群众法治素养。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成立区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情况检查迎检工作;认真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任务,积极配合涪陵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三)持续深化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二是积极配合做好“渝快办”平台功能优化提升,推动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不断完善。三是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区、乡、村”三级医保服务体系,“15分钟医保服务圈”基本形成,2023年7月1日起,9类45项医保业务实现就近就地办理,区医保综合办事大厅办件时长整体缩短25%,办事群众体验感明显增强。区医保综合办事大厅通过全市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验收,马鞍街道社保所作为全市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已向市医保局备案确定为拟授牌对象。四是医保部分事项实现“川渝通办”,成渝地区跨省就医备案限制逐渐打破,我市参保人员到成都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直接结算,享受家门口式医保待遇;成渝两地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实现互认,通过“线上提交申请-需求信息线上流转-评估结论线上推送”,申请人员即可享受长护险待遇。

   (四)不断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制度》等41项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信访登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各方面工作有章可循;建立《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等9项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对经费预算、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明确管理机制,建立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执行有力、管理高效、监控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多形式检查制度以及常态化、全覆盖的医保结算费用审核制度,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建立部门间线索互移、标准互认、结果互通机制,监管合力不断提升。三是持续营造全民监管生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政策普法宣传培训;用好“社会监督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促进形成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良好医保监管生态。

   (五)大力推进公正文明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医保行政执法权限、程序和处罚标准,避免选择性执法、处罚不均衡等问题,确保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审办分离”原则,明确法制审核人员,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事项按规定公示,确保各类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打击欺诈骗保。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行为,全年共对21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做到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全年未发生因处罚不当造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六)始终确保行政权力运行透明高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3年,我局按程序制定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个。二是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积极组织学习新《行政复议法》,引导参保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依据规定,区政府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三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我局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全为主办件;承办政协提案5件,其中1件主办,4件协办。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实率、公开率、满意率均达100%。四是持续提高公务人员知网、懂网、用网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规范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多形式深化政策解读,全面开展政策咨询。

   (七)强化调处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大领导调处力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接访,在重要节点期间提高接访频率,每天轮流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群众随到随访,对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三到位一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加大风险隐患排查调处力度,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共录入领导接访事项43件,化解率100%。二是强化矛盾源头治理。各科室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处理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从源头上解决群众问题,减少群众信访事件。三是依法办理信访事项。持续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加强群众初次信访办理质量,及时认真办理来信、网上投诉,热情文明接待来访。2023年,依规依法办理信访事项2件,一次性化解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协办信访事项1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市医保基金监管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还在逐步制定中,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医保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更高,缺乏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行政执法人员;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工作中更侧重业务办理,除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集中法治学习和法治考试以外,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继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和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提升监管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二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具有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加强监管干部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营造浓厚学法氛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医保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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