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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709469172K/2021-00021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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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全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减灾办〔2021〕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全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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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预测,2021年全区气温总体较常年和2020年偏高,降水较常年和2020年偏少。4月下旬至5月中旬有20天左右轻度气象干旱。汛期暴雨洪涝接近常年,但轻于2020年。从2021年7月中下旬开始有28~40天轻到中度气象干旱,干旱程度重于常年和2020年。为做好2021年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全市防灾减灾救灾总体工作部署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7号)要求,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区2021年度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以“防大灾、抗大旱”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预防治理、能力建设、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伤亡,杜绝已监测地灾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

1. 压实各级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深化河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属事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强化“1委4指”统筹协调,发挥应急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提升应急管理部门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能力,强化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气象、地震等行业部门和单位落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牵头部门: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责任单位:相关涉灾部门,各乡镇(街道)。

2. 加强监督检查。对自然灾害重要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自然灾害开展调查评估。

牵头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责任单位:相关涉灾部门,各乡镇(街道)。

3. 开展风险普查。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启动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区各类灾害致灾因子、重点隐患,交通设施、房屋、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灾害次生事故隐患,历史灾害,以及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等基本情况,汇总构建全市综合数据库,为2022年“1总9分”市、区县两级风险区划图、风险防治区划编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部门:区级9个自然灾害普查牵头部门及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能力水平

4. 规范机构配置。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五有”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推进乡镇(街道)和园区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 提升基层能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围绕各类灾害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和风险普查、预警管理等重要专项,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 加强宣传工作。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组织拍摄宣传片、警示片、教学片,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统筹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牵头部门:区减灾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基础设施,提升防灾能力

7. 强化工程防御。统筹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提高设防水平。推进蔺市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快双江、殷家沟等水源工程建设,完成45座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启动病险水库整治工作及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重点推进2020年第二批、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加速水库(水电站)、堤防(护岸)、山洪沟和山坪塘等水毁设施修复。以威胁学校、医院、大型水利设施等为重点,完成江东桐梓园滑坡、珍溪镇百汇路库岸等5个国家级地灾工程治理项目。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推进森林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完成防火阻隔带和森林消防水池的全面维护保养,全面建成龙桥、李渡和白涛街道3个标准化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快推进地震烈度与速报工程涪陵基准站项目建设进度。

牵头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蔺市镇、龙桥街道、李渡街道、白涛街道及其他相关乡镇(街道)

8. 强化监测预警。一是基础建设。加强江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监测,强化重点涉水工程、防洪及城镇低洼区域、山洪灾害易发区等监测预警;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推进地质灾害一级、二级、三级监测预警项目和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山区农民自建房、工程建设高切坡等监测预报;继续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新建5个智能监控站;持续推进村(社区)预警工作站建设,开通预警APP和预警微信公众号,完善多渠道预警信息传播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的覆盖面和时效性。二是资源共享。加强涪陵区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确保区预警指挥中心、预警分中心、预警工作站三级预警体系有序高效运行,推进气象、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建共享。三是预警管理。着力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预警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减委〔2020〕7号)落地见效,部门、镇村条块结合,切实提升预警响应实效。        

牵头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责任单位:相关涉灾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救援能力

9. 加强统筹协调。依托“1委4指”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常态预防治理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上行下效,着力强化区“1委4指”办公室统筹协调、部门防治主体作用发挥。按照“冬春抓基础、汛期抓应急”的总体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有序组织开展“1+7+N”会商研判,统筹部署推进春季防火抗旱、汛前综合准备、汛期防洪防地灾、盛夏防火抗旱、冬季灾害防御、冬春强基准备等重点阶段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强化过程考核。

牵头部门:区“一委四指”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涉灾部门,各乡镇(街道)。

10. 提升救援能力。一是队伍建设。制定《涪陵区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打造专常群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区综合救援队伍“十有”正规化建设,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针对多发易发灾害配备一批防汛抢险、森林灭火、指挥通讯等常用适用应急救援装备;建立财政保障、执行任务费用补偿等机制,推动规范化管理、准军事化运行。开展自然灾害专业队伍和保障队伍集结拉练,组织地灾应急抢险综合应急演练和森林灭火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各级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二是指挥调度。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严格执行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探索联合值守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深化现场指挥部标准化建设;升级区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建立完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落实抢险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着力提升前、后方应急指挥调度水平。三是联动响应。健全联动响应机制,优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驻涪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社会力量间的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与相关专业力量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努力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应急、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与周边区县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联动机制,加强监测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细化应急联动措施,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演练。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单位:相关涉灾部门,各乡镇(街道)。

11. 持续完善预案。编制《重庆市涪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进区级部门编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督促乡镇街道完成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优化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和简明实用的应急处置卡。做好各级各行业领域自然灾害防治“十四五”相关谋划工作,突出项目化、清单化,建设一批务实管用的工程项目。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单位:相关涉灾部门,各乡镇(街道)。

12. 开展预案演练。制定全区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综合应急演练、森林灭火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按照各类预案,至少开展一次基于情景构建的模拟推演、实战演练或简易避险演练,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和2—3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对演练效能进行评估。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各地灾点要开展一次以上人员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相关涉灾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落实保障工作,做好灾后重建

13. 加强物资保障。完成涪陵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区级至少保障5000人、多灾易灾乡镇(街道)至少保障200人紧急转移安置所需。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14. 做好灾后重建。落实灾后倒房重建、冬春救助等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15. 加快损毁修复。区级相关涉灾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因灾损毁工程修复。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统筹,加强沟通,加强配合,努力构建全区优化、高效、协同的灾害防治新格局。

   (二)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2021年我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已明确,关键在落实,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实处。

(三)抓好督查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区减灾委办公室要对全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开展综合督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促进工作落实。区“1委4指”办公室要按照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严格实施年度考核。各涉灾职能部门要牵头组织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检查,发挥好专项工作的统领作用。



重庆市涪陵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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