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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469172K/2020-0003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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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承担地震工作的日常业务及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贯彻落实、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减灾和救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和地震地灾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共11个科室。局机关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行政工勤1 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1 人、退休人员11 人、长聘人员7人。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直属四个事业单位:1.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参公事业单位),该支队事业编制16人,2019年底在职人员13 人;2.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事业编制5人,2019年底在职人员5人。以上2个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是非独立核算,一并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包括预决算),预算经费(含非独立核算的2个直属事业单位);3.重庆市涪陵区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站事业编制13人,2019年年末在职人员实有13人(财务独立核算);4.机构改革新增的重庆市涪陵区地震监测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站事业编制11人,2019年年末在职人员实有8人(财务独立核算)。财务独立核算2个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单独公开。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涪陵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9〕4号)精神,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原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区政府组成部门。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时,因职能的划转,区财政相应调整增加了944万元专项经费:1. 2019年全区巨灾保险428万元;2. 2019-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84万元;3.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费282万元;4. 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50万元。另外,2019年预算时,本部门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相应分类科目,即将原“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调整为“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262.88万元,支出总计3,262.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8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涪财政发〔2019〕159号(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涪财政文〔2019〕97号(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涪财政发〔2019〕291号(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涪财政发〔2019〕1137号(贵鑫煤矿隐患整治)、涪财政发〔2019〕203号(工作经费追加)、涪财预零基调统〔2019〕10号(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涪财预统发字〔2019〕(01号、02号、07号、08号、10号、11号工资变动追加)、涪财政发[2019]200号(目标考核奖)、涪财政发〔2019〕968号(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渝财社〔2017〕357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7〕302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8〕344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建〔2019〕196号(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渝财建〔2019〕403号(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渝财建〔2019〕364号(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等文件追加经费形成的净增加额。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就是本年支出合计。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2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62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涪财政发〔2019〕159号(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涪财政文〔2019〕97号(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涪财政发〔2019〕291号(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涪财政发〔2019〕1137号(贵鑫煤矿隐患整治)、涪财政发〔2019〕203号(工作经费追加)、涪财预零基调统〔2019〕10号(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涪财预统发字〔2019〕(01号、02号、07号、08号、10号、11号工资变动追加)、涪财政发[2019]200号(目标考核奖)、涪财政发〔2019〕968号(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渝财社〔2017〕357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7〕302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8〕344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建〔2019〕196号(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渝财建〔2019〕403号(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渝财建〔2019〕364号(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等文件追加经费形成的收入净增加额。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2.88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2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8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涪财政发〔2019〕159号(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涪财政文〔2019〕97号(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涪财政发〔2019〕291号(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涪财政发〔2019〕1137号(贵鑫煤矿隐患整治)、涪财政发〔2019〕203号(工作经费追加)、涪财预零基调统〔2019〕10号(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涪财预统发字〔2019〕(01号、02号、07号、08号、10号、11号工资变动追加)、涪财政发[2019]200号(目标考核奖)、涪财政发〔2019〕968号(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渝财社〔2017〕357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7〕302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8〕344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建〔2019〕196号(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渝财建〔2019〕403号(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渝财建〔2019〕364号(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等文件追加经费形成的支出净增加额。其中:基本支出1,314.17万元,占40.3%;项目支出1,948.71万元,占59.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62.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5.8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涪财政发〔2019〕159号(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涪财政文〔2019〕97号(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涪财政发〔2019〕291号(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涪财政发〔2019〕1137号(贵鑫煤矿隐患整治)、涪财政发〔2019〕203号(工作经费追加)、涪财预零基调统〔2019〕10号(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涪财预统发字〔2019〕(01号、02号、07号、08号、10号、11号工资变动追加)、涪财政发[2019]200号(目标考核奖)、涪财政发〔2019〕968号(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渝财社〔2017〕357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7〕302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8〕344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建〔2019〕196号(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渝财建〔2019〕403号(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渝财建〔2019〕364号(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等文件追加经费形成的净增加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62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1.涪财政发〔2019〕159号(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涪财政文〔2019〕97号(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涪财政发〔2019〕291号(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涪财政发〔2019〕1137号(贵鑫煤矿隐患整治)、涪财政发〔2019〕203号(工作经费追加)、涪财预零基调统〔2019〕10号(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涪财预统发字〔2019〕(01号、02号、07号、08号、10号、11号工资变动追加)、涪财政发[2019]200号(目标考核奖)、涪财政发〔2019〕968号(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渝财社〔2017〕357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7〕302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8〕344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建〔2019〕196号(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渝财建〔2019〕403号(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渝财建〔2019〕364号(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等文件追加经费形成的收入净增加额589.62万元;2.2018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7.43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财政追减预算收回9.12万元、基本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财政追减预算收回1.22万元、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1.73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32.38万元、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233.81万元、贵鑫煤矿隐患整治经费148.6万元、工作经费111.99万元、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2.11万元、工资变动(含新增人员)28.9万元、目标考核奖201.95万元、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122.3万元、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428万元、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282万元、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184万元、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5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86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1.涪财政发〔2019〕159号(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涪财政文〔2019〕97号(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涪财政发〔2019〕291号(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涪财政发〔2019〕1137号(贵鑫煤矿隐患整治)、涪财政发〔2019〕203号(工作经费追加)、涪财预零基调统〔2019〕10号(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涪财预统发字〔2019〕(01号、02号、07号、08号、10号、11号工资变动追加)、涪财政发[2019]200号(目标考核奖)、涪财政发〔2019〕968号(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渝财社〔2017〕357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7〕302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社〔2018〕344号(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渝财建〔2019〕196号(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渝财建〔2019〕403号(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渝财建〔2019〕364号(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等文件追加经费形成的支出净增加额585.86万元;2.2018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7.43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安排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财政追减预算收回9.12万元、基本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财政追减预算收回1.22万元、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1.73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32.38万元、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233.81万元、贵鑫煤矿隐患整治经费148.6万元、工作经费111.99万元、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2.11万元、工资变动(含新增人员)28.9万元、目标考核奖201.95万元、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122.3万元、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428万元、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282万元、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184万元、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5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76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单位缴费比例下调减少支出9.12万元(减少的缴费由财政追减预算收回);2.财政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32.38万元、1位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1.7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3.95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基本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下调减少支出1.22万元(减少的缴费由财政追减预算收回)。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82.41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追加安排支出贵鑫煤矿劳动纠纷经费233.81万元、贵鑫煤矿隐患整治经费148.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1.67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74.09万元,占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1.25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安排工作经费111.99万元、零基预算基数月2018年9月到10月调整2.11万元、工资变动(含新增人员)28.9万元、目标考核奖201.95万元、智慧安监项目建设经费122.3万元、2019年巨灾保险资金428万元、自然灾害市级救灾补助282万元、2019-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预算184万元、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50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费、行政事业人员目标考核、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人员工资增加变动等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4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52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增加、人员增加和价格上涨引起相关支出增加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31.2%,具体是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47万元;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6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预算和使用时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万元,增长0.7%,具体是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与2018年决算数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与2018年决算数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0.51万元;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非公务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机构改革、职责增加,对外的公务接待面扩大,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少许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有公务车购置的安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0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的督查、检查、事故调查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护)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7万元,下降24.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1万元,下降2.9%。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非公务使用。

公务接待费11.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务院安委会(应急部)、市政府安委会(市应急局)督查组督查、检查、调研我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接待;市应急局各专项督查组督查、检查我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接待;矿山、危化、工贸行业、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区县交叉检查的接待;其他如多次邀请相关专家来涪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时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3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责增加,对外的公务接待面扩大,使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少许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1,4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修(护)费2.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52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增加、人员增加和价格上涨引起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增加(由原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扩展到包括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管理职责),各种会议增加,会议费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减少各种培训,严控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5%。主要用于:1.政府采购货物22.67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办公桌、空调、移动执法终端、打印机等);2. 政府采购服务158.75万元,具体是通过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完成的“智慧安监”平台建设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500万元)绩效评价是按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进行的自评或区财政局重点评价。按涪财政发〔2020〕287号文件精神,2019年本部门该项目绩效评价安排开展自评。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00万元。自评情况详见如下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涪财政发〔2020〕287号文件统一安排,本部门2019年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是自评,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4212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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