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法承担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名义统一执法。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抢险、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和应急管理领域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应急管理执法一大队(综合科)、应急管理执法二大队、应急管理执法三大队。本单位参公事业编制30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2024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422.67万元,支出总计422.6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6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2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5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6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2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6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22.6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产生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2.6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5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0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3人,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6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0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3人,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产生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73万元,占1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增加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3.37万元,占5.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8.19万元,占6.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3.38万元,占76.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4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增加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9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7月和11月分别新进人员2人、1人,5月调出1人,追加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0.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21人,2024年初18人、年底20人,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减少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管理,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上级部门来涪督办事故次数减少,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督查、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上级部门来涪督办事故次数减少,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4.9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入职培训费用增加了。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21人,2024年初18人、年底20人,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A4打印纸和柜式空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2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