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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0-0003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07-2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评比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0〕14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评比活动的通知
字 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以下简称“双创”)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双创”终评开展在即。为切实推进建筑工地“双创”工作,不断提升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决定开展建筑工地“双创”评比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涪陵建成区(含9个街道)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评比时间

从2020年7月20日起至“双创”终评结束,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三、评比标准

按照全区“双创”督查工作要求,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等规范进行评比(详见附件)。

四、评比安排

   (一)现场测评:区住房城乡建委组成3个评比小组,对评比对象分片区开展现场测评。

   (二)暗访督查:区住房城乡建委领导组织人员,随机抽取项目,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

   (三)社会监督: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23-72379427,受理建筑施工污染投诉,受理上级交办或媒体曝光的建筑施工污染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五、结果运用

   (一)实行红白旗制度

1.每阶段现场测评完成后,综合领导暗访情况、举报投诉情况,形成评比结果。

2.对排名前三名的发红旗,排名后三名的领白旗。

   (二)坚持奖惩并举

1.对发红旗的项目进行全区通报表扬;连续2次发红旗的项目,纳入年度区级文明工地候选名单,列为市级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单位。

2.对领白旗的项目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并依照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实施处罚。

3.对连续2次领白旗的项目,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依照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从重处罚。同时对施工企业启动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将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项目经理实施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处理,一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将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停止执业1年。

附件:涪陵城区建筑工地“双创”活动现场测评表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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