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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0-0003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夏秋季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0〕16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夏秋季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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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夏秋季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2020年夏秋季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夏秋季全区房屋市政工程

和房屋拆除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

攻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夏秋季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攻坚行动,严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时段,促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实现夏秋季主要污染物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

二、组织保障

区住房城乡建委成立夏秋季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站、征收办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20年7月1日—10月10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四、工作方式

对照2020年涪陵区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区域,以臭氧高发期(8—9月)和高发时段(13:00—17:00)为重点时段,围绕施工扬尘污染源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切实有效防控臭氧引发空气质量超标和PM2.5浓度反弹超标。

五、工作内容

   (一)施工臭氧污染防治

各单位要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涂装作业管理,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等产品,倡导绿色装修。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备,各单位不得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加强建筑立面涂装、道路沥青铺设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施工作业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避开高发期的高发时段(13:00—17:00)作业。

   (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城市建成区内的荔枝街道、 敦仁街道、崇义街道、江北街道、江东街道、龙桥街道、马鞍街道为重点控制区,其他乡镇街道为一般控制区开展扬尘控制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土石方开挖、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全密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控尘“十项规定”,强化场平土石方施工降尘控尘管控,积极推广使用雾炮机、喷淋系统、扬尘检测仪等控尘设施。区住房城乡建委持续开展全区受监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同时,积极推进市级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创建项目日常检查,督促和指导项目严格落实控尘措施,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三)污染防治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施工扬尘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提高重污染天气施工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区住房城乡建委收到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立即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可能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应主动停工,因工艺连续性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立即停工的重点工程,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控尘“十项”规定,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控。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周密部署,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和全区通报,安监站牵头负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房服中心征收办牵头负责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施工扬尘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在建工地参建各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促进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控尘降尘工作。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监控扬尘污染严重、投诉频率高的在建工程,特别是在节假日、重污染时段加大检查频率,并督促落实区政府或相关部门通报、移交、转交的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对防治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或造成严重污染的工地,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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