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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0-0005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永川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0〕26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永川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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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区级部门,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在建项目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深刻吸取永川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0〕1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吸取永川吊水洞煤矿“12.4”事故等近期我市及其他省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属地、属事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压实管理措施、拧紧责任链条,紧盯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区域和项目,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到长期抓安全标准化、平常抓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抓总工制度落实。

二、深化安全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一)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为抓手,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及房屋拆除工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坚决做到重大危险源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严禁节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禁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非法违法行为,要持续开展“两防”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要加强建筑边坡、基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严禁大面积开挖、不按顺序支护等野蛮施工行为,坚决防止垮塌事故。要高度重视火灾防范,特别是加强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源自查自辨工作,落实现场用火、用电防范措施,严格现场保温材料和临时设施管理。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隐患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得力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加强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管理。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公租房(廉租房)管理的相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渝建质安〔2020〕44号)、《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南》(渝建质安〔2020〕41号)、《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和房屋住用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房屋结构风险和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切实提高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摸清国有土地上全部房屋的安全隐患现状,特别是城镇C、D级危房隐患变化情况和年代较远的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情况;区级相关部门要摸清学校、医院、洗浴、歌舞厅、快捷酒店、商场、集贸市场、车站、养老院、农贸市场、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情况,特别是存在改建改用情况的既有建筑以及修建年代较远的老旧房屋,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产权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管理咨询联系人:任永超,联系电话:72249317)

   (三)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一是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高层住宅小区道路堵塞消防车通行和占用消防救援场地的清障工作,建立完善地面违停治理工作基础信息台账,对巡查检查发现堵塞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救援场地等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做好高层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化管理;二是加强物业小区电气火灾安全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引导业主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敷设安装,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并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主动对接供电部门,逐栋排查居民住宅楼,对电气线路接入、电表箱设置不规范的督促整改;清理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的可燃物,组织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业主群众消防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加强化粪池安全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对所管辖的化粪池进行巡查、检测,强化井盖的规范设置和定期维护,并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清掏公司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建立健全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四)加强城市排水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单位要重点抓好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要严格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告知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做好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发生内涝积水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排涝并设置现场安全防护和警示标牌,确保市民通行安全。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城镇排水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避免施工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

   (五)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开展全区农村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以及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投入经营的农村房屋,是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同时,要同步对其余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0〕130号)要求限时完成,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农村房屋住用安全。

三、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城市排水设施运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密度,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坚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通过行政简易处罚,实现监督执法快、准、狠;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从重处罚。通过严格执法监管,倒逼企业和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扎实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坚决防范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安全负责人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应急处置各项规定,落实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程序处理,确保科学、安全、高效开展救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


附件: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永川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0〕120号)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深刻吸取永川吊水洞煤矿“12·4”

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4日17时许,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24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率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紧急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应急部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率救援专家等有关人员正在赶赴现场。

这是松藻煤矿“9·27”事故之后又发生的一起重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守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痛定思痛,全市所有煤矿立刻停工停产保安全

一是即日起,全市所有煤矿除保持正常通风、瓦检、排水外,不得安排井下任何作业。二是产煤区县对辖区煤矿安排专班24小时驻矿值守,盯紧看牢,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停工停产要求,确保安全。三是拟关闭煤矿停止撤除井下设备,不设“过渡期”“回撤期”,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关闭。四是各产煤区县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按有关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二、举一反三,切实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密管控重大风险,严格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整治期间安全事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道路交通。持续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隐患等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及道路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力度,综合运用封路、限速、警示等措施,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建设施工。持续开展防高坠事故、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非法违法行为,严禁节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坚决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

非煤矿山。全面强化非煤矿山领域常态化执法检查,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监管执法“一体化”,深化岗位风险辨识和管控,严厉打击地下矿山17种、露天矿山14种、尾矿库7种、石油天然气7种突出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围绕重点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延伸开展生产、储存硝化棉、氯酸钾、氯酸钠、液氯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等五类企业的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

工贸。持续开展涉尘涉气涉火涉电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落实好用电管理、火源管控和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关键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作业。

消防。持续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生命通道”、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工程等专项治理,强化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医院、养老院、“三合一”等重点对象安全管控,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

旅游。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主体责任,紧盯节假日、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景区景点秩序、高空游乐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等方面安全管理。

水上交通、铁路、民航、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也要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查严办,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即日起,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工作组深入区县和市级部门开展全面督导巡查,重点巡查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事故教训吸取情况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认真、走过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失职失管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建设的,要通过依法责令停产、重大经济处罚等方式,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工作推进不力,执法力度明显偏软的,实行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上靠一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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