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32号)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涪陵区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涪安办发〔2021〕37号)等文件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定于6月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及市、区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生产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安全生产涪州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一)区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科,统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开展。
(二)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关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要把活动落实到现场,落实到项目部、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务求通过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系统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培训学习,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应急部制作),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企业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组织参加学习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微课堂”等,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
1.各企业要认真执行市住建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26号)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广泛发动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积极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安全生产重点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2.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在各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监管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文明施工、应急管理薄弱环节,将跟踪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到位,确保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和提升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各企业要以推进“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结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根源性问题治理的通知》(涪住建发〔2021〕44号)及区安全站《关于做好迎接区安委办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暗访督查的通知》(涪建施安发〔2021〕27号)文件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查找影响本企业、本项目安全生产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
2.区住房城乡建委将按照全国、市、区各级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行业安全生产根源性问题,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逐项加快推动实施,为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打下坚实基础。
(四)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各企业要结合“两单两卡”、技能培训、安全三级教育等,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一线岗位人员安全责任落实。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住建委举办的“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普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2.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重点针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三驾马车”等重点内容开展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职和风险管控能力。
(五)认真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广泛参与创作内容丰富、新式新颖的安全文艺作品,生动活泼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防灾减灾、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的法律法规、知识技能、经验做法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文明素养。重点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同行业企业代表、员工家属、媒体参观,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了解,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深入开展“最美应急人”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建筑施工围挡、物业小区等宣传载体,张贴“最美应急人”宣传海报,宣传“最美应急人”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应急人学有榜样、做有标杆,让全社会更加充分地了解、支持、参与应急工作,从而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六)务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重庆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渝安办〔2020〕105 号)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将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围绕消除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提升事故灾害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开展宣传,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好“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
2021年“安全生产涪州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紧紧围绕各级安全工作部署、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行业行”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同时,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以及正面典型宣传,通过组织学习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工作。要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培训、安全咨询日等宣教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各在建项目部,送到一线建筑工人,送到广大人民群众。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围挡宣传、黑板报、悬挂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
(三)认真总结提炼,及时报送信息
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信息的采集整理,及时上报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4日前向区安全站或区房务中心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
联系人:黄静(区安全站),联系电话:023-72379343,报送邮箱:ajz72379343@163.com。
联系人:邹欢(区房务中心),联系电话:15095808265,报送邮箱:849210730@qq.com。
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百度网盘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B9OvpYVMZ3DkOhOhKTnwg
提取码:2qtq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