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1-0009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区住房城乡建委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1〕17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区住房城乡建委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字 号: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住房城乡建委推动社会治理效能

 实现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政法委于2020年2月正式启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我区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1期试点地区。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目标要求、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涪陵区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我委承办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关于奋力推动实现“十个新提升”的通知》(涪陵委办〔2021〕17号)、重庆市涪陵区奋力推动实现“十个新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方案》(涪十个新提升组办发〔2021〕9号),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涪陵区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市域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为抓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涪陵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把重大风险化解在区内,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涪陵。

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试点工作走在重庆前列。

——成功创建重庆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区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区;

——打造全市一流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

——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工作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加强,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升,平安涪陵建设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安全感、政法队伍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二、明确责任主体,对标对表抓落实

成立区住建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余委领导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法规科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短板,对标节点,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成功。

三、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一)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解决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牵头单位:组干科】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解决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牵头单位:组干科】

   (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推进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评价体系,把平安建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对委属单位的年度考核。【牵头单位:法规科】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牵头单位:建管科】

   (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实现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区综治中心、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区全面规范化建成。【牵头单位:质量站】

   (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社区物业党建机制,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紧密融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合理划分网格及固化网格队伍的基础上,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组建网格工作党支部或党小组。【牵头单位:区房地产事务中心】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严密防范重点境外非政府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深化反恐怖斗争,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积极开展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牵头单位:法规科】

   (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把握黑恶犯罪范围滋生蔓延特点,强化行业治理,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化反诈宣传,提升打击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能力。【牵头单位:法规科】

   (提升网上群众服务能力。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公共服务。借鉴“网上枫桥经验”,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依托物调委、建调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协同治理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提高调解员专业水平。【牵头单位:法规科】

   (十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运用好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理直气壮宣传无神论,弘扬科学精神。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主阵地作用,丰富和创新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宣传载体手段,牢牢掌握社会治理宣传舆论工作主动权、主导权。【牵头单位:法规科】

   (十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牵头单位:区房地产事务中心】

   (十三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落实完善全区智能化建设制度,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推进“智安小区”等建设。【牵头单位:区房地产事务中心】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一是8月5日前,相关单位将台账(见附件)经委分管领导签字的纸质件交法规科(电子版一并报送);二是相关单位从2021年8月起,每月报送台账(见附件)、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法规科(9月底报送季度工作总结、12月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涪陵区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工作推进情况台账(区住房城乡建委)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