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不断加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近期全市、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全面升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51号)、《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涪肺炎指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全面加强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快补齐工作短板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委陆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建筑工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4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49 号)、《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50 号)、《关于全面升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51号)等系列文件,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涪陵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涪住建发〔2021〕174号),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上来,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警醒,立即行动,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照已开展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快补齐工作短板,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体制机制正常运行。
二、深刻吸取教训,升级疫情防控措施
8月6日,湖北省通报中建三局承建的武汉沌口项目已发现感染者56人,并外溢到荆门、咸宁、鄂州和重庆等4地,给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敲响警钟。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全区疫情防控统一安排,在已开展工作基础上,全面升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从严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建设单位总牵头、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审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织牢织密项目疫情防控网。各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等其他参建单位,制定项目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项目防控责任部门和人员,设置专职岗位,完善防控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层层传递责任和压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管理,特别是要做好工厂设备安装等专业施工队伍的管理,督促严格落实人员进场前的排查工作,经排查达标人员进场后严格服从施工现场疫情管理规定。同时,对已部分投产的工厂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生产生活区域和施工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严密防范产业工人和施工现场人员发生交叉接触。
(二)进一步严格人员进出场管控
各项目要实施全封闭管理,按照全区防疫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外出流动。要建立健全人员健康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一人一档”制度,对进场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登记,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查验时应注意人员身份信息和行程码、健康码信息是否一致,避免人员冒用、滥用他人信息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私招乱雇,不得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人员,不得使用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进场人员应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疫情严峻形势下,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人员非必要不离渝,非必须建议不离涪,不得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涪前往外地的,离涪前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备。返涪后,第一时间到村(社区)报道,如实报告在外活动轨迹,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
(三)进一步强化现场卫生管理
各项目要强化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管理,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通风管理,人员居住条件不得低于《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严格食堂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流动。根据疫情情况,科学划定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其他区域,并实行分类精准管理。
(四)进一步抓好疫情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
各项目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适时开展演练,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疫情。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防控信息,提早做好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第一时间报送项目重大信息。
要根据项目实际,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防护服、一次性手套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满足现场人员日常需求。
(五)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和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各项目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提示单,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加大对施工现场人员公共卫生防疫培训教育力度,提升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施工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要严格开展上岗前疫情防控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
项目参建单位要摸排现场人员疫苗接种情况,详查未接种原因,持续加强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加快推进施工现场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做到“应接尽接”。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按照“排查范围对象从细、应对速度从快、防控措施从严、工作作风从实”的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施工现场发生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最大限度遏制疫情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扩散和蔓延。
(一)严格开展项目疫情防控自查
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会同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现场人员健康状况、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现场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返涪或密接人员、人员密集区域通风状况及人员防疫措施是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疫情防控隐患;发现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项目所在地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区住房城乡建委报告,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二)严格开展项目疫情防控检查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持续抓好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加大对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专业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同时,督促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生产生活区域和施工现场的隔离防范措施,坚决防止人员的交叉流动和接触。
区住房城乡建委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对在建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进出管理、疫苗接种、现场防疫措施等落实情况,对防控不力、措施落实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重处罚,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过严查重处,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坚决堵塞疫情防控风险漏洞,确保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稳定。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