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
现将《勘察设计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勘察设计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前期防疫成果,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继续扎实做好勘察设计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结合《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涪肺炎指办发〔2021〕164号)相关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针对我区未来一段时期内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完善勘察设计行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健全勘察设计行业疫情防控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减轻疫情对勘察设计行业的不良影响,保障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物业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DB50/T986-2020)《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涪肺炎指办发〔2021〕1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科学防控、及时响应。
二、建立防控应急机制
(一)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责任主体,在负责辖区防疫工作中,应发挥好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的作用,在宣传、排查、销售场所消杀等工作中统筹安排社区和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之间的工作。
(二)各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应服从街道、社区管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
(三)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值班联络机制,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和储备,明确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灵活业务开展方式、隔离场所,切实做好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及个人的卫生安全防护,切实履行企业及个人的疫情防控责任,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城管、应急、卫生、街道等部门(单位)做好区域联防联控。
三、应急防控措施
(一)加强工作场所人员的健康管理。落实“渝康码、行程码”的使用,由专人负责查验管理。加强日常体温监测,对工作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不低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自觉做到不聚集,养成良好健康卫生习惯。
(二)严格工作现场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查验“渝康码和行程码”、进行体温测试、登记个人基础信息。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涪人员,要及时报告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
(三)坚持工作场所消杀毒。工作场所、卫生间、电梯、停车场等重要区域每天消杀毒,并作好记录。
(四)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要备足口罩、消毒水、红外线体温枪等必备防疫物资。
(五)启动临时隔离封闭措施。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将疑似病人护送到工作场所专设的临时隔离室隔离,等待卫生部门救助。临时隔离期间任何人不得与疑似病人接触。
(六)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发现可疑病人后,在启动临时隔离封闭措施同时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待卫生部门对病人检查后,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确定工作场所的恢复开放时间。
(七)加强工作场所的秩序管理。对不服从工作场所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应对其耐心解释,同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并配合派出所将其强制带离。
(八)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引导。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应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公告、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在工作场所进行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让群众了解疫情现状,同时将公告、防控知识等信息,制成电子文档,在员工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员工正确认知,消除员工恐慌心理和畏惧情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其他事项
各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要注意收集整理并总结在疫情应对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便在疫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办法,区住建委将加大对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督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麻痹大意、警惕不够、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进行约谈和通报,并严肃追究就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及违法问题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