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建设工程企业:
为加快构建权责明确、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根据市住建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即将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企业(含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核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的通知》(渝建管〔2021〕216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动态监管规则》,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认真学习贯彻《动态监管规则》,积极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要求。
二、按照《动态监管规则》中明确的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要求,立即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三、被抽查的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真实有效地原则上报迎检资料,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企业,一经查实,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的通知》(渝建管〔2021〕216号)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