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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2-0001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2〕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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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8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市区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批示指示要求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深入开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建村镇〔2022〕2号)要求,守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线,现就深入开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会,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细化管控措施,深入开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深入开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一是要全面开展排查。要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超重伤害”6类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农房建设改造过程中的勘察、施工等建筑活动的巡查检查,重点排查高边(切)坡、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以“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3层及以上”4类房屋为重点,持续开展拉网式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乡镇要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全面检查特色小城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在建项目施工安全。

二是要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清单台账,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及时进行整改,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

三是要及时上报排查整治情况。请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于1月28日前将村镇建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清单台账、工作总结报我委小城镇处,以便我委统计上报。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要按照《涪陵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抓紧时间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我委已制作宣传手册、安全常识图集、建房安全告书等,请各乡镇街道到小城镇工作群中下载。

二是要大力推广《农村居民建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请在小城镇工作群中下载),指导建房农户与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质量安全责任义务,规范勘察、施工等建筑活动,着力预防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联系人:黄民阳,联系电话:023-7237936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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