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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2-0023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涪陵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办理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1〕3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涪陵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办理指南的通知
字 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区建筑业“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按照市安管总站《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办理指南的通知》(渝建安发〔2020〕52号)工作要求,我委将从“渝快办”上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进行办理实施,现将《涪陵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办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涪陵区范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技术服务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办理《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事项。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四)市安管总站《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办理指南的通知》(渝建安发〔2020〕52号)

三、办理机构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已经取得工程建设手续;

   (二)建筑起重机械已在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检测手续;

   (三)建筑施工项目参建各方对建筑起重机械开展了使用前联合验收,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四)满足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

   (三)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

   (五)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七)建筑起重机械地基基础资料;

   (八)其他资料(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2.维修保养企业资质证书、维修保养合同和维保人员资格证书等)。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同意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二)审查与决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经决定准予登记,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三)办结与颁证:申请事项审查合格的准予登记,制作《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七、申报办理步骤

   (一)申报:企业在“渝快办”注册账号与登录(网址:http://zwfw.cq.gov.cn/),搜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进入“在线办理”;搜索选择涪陵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页面,真实准确填报“设备信息”、“工程信息”、“检测信息”、“特种作业人员”等信息,上传原件扫描的“附件信息”,在“备注说明”中填报需备注说明信息,提交申报。系统页面和办理人手机会同步收到申报成功提示,并告知申报编号。

   (二)办理:使用登记申报后,办理机构在规定工作时限内进行审核审批,如果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办理机构网上完成审核审批通过操作,线下打印《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并盖章;如果申报资料需要完善修改,办理机构网上反馈明确意见并退回申报材料,申报企业修改完善后按前述流程重新申报,直至完成办理。

八、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

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站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十、办事地址、办理时间及咨询途径

   (一)办事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5号楼4层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站417室。

   (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23-72372579

现场咨询: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5号楼4层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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