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现就推广应用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效力
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权属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获取途径
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可提供2000年8月1日以来的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明,获取方法为:①登录“重庆市政府”APP;②在首页搜索“不动产服务”;③点击“出具不动产证明”;④点击“按房屋出具证明”;⑤下载电子证明。
三、工作要求
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存量房交易登记业务可出具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明。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