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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命名涪陵区“无废小区”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4〕5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命名涪陵区“无废小区”的通知
字 号:

区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关于2024年第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通过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受理和评估及认定等程序,决定命名金科廊桥水岸、海源西城华府2个物业小区为“无废小区”。

希望“无废小区”深入践行“无废”理念,持续落实“无废”行动,在全区“无废小区”创建中发挥好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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