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加快推进城镇雨污水管网建设。百花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多作业面全速推进施工;涞滩河东线污水管网北延伸段(双丰河至站前大道段)、涞滩河上游污水管网工程、新妙场镇一级污水管网及二三级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等相继完工投用,完成投资约1.5亿元,累计新改建雨污水管网约30公里。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牵头举办全区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题培训会,推动海绵城市理念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深度融合。截至目前,新增海绵城市建设面积 3.75 平方公里、累计占建成区面积 48% 。
(二)专项清淤全面推进
全面完成2025年度汛前城区排水设施专项清淤工作,对迎宾大道、太极大道、涪清路、顺江大道等22条道路32余公里市政排水管网完成疏浚清淤,完成城区阁水溪箱涵、潘家沟箱涵、三号箱涵、十四号箱涵等7条行洪箱涵口底泥清淤。
(三)运行维护持续强化
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截至目前,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8.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0%,出水达标率100%,按季度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量付费核定工作。
强化城市生活污泥转运和处置管理。截至目前,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涪陵区首个城镇生活污泥干化项目建成投用,污泥接纳规模稳定为150吨/日。
(四)绿色建筑步伐加快
加强民用建筑设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政策,以及《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等相关设计标准,严格初设审批和施工图备案核查,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执行标准的设计文件不予通过,确保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审批环节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4年以来,初步设计阶段共审批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绿色建筑4项,其中星级绿色建筑4项,占比达100%;施工图备案阶段(含社会投资)共审查绿色建筑36项,建筑面积28.40万平方米,其中星级绿色建筑10项,建筑面积9.12万平方米,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面积比例32.11%。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雨污混流仍然存在。江南城区是涪陵母城,城市生活污水主要通过截流方式进行收集,尤其是兴华路(三环路)以下区域,大部分排水管网建设年代久远,部分为条石箱涵,管网老旧、堵塞渗漏及雨污混流的现象较多。根据普查数据分析,城区老旧管网占比约60%,市政排水管网三、四级结构性缺陷700余处,雨污错混接情况仍然存在,且70%的管网都位于车行道和既有建筑物下,改造困难。
(二)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不稳定、进水水量偏低。
(三)绿色建筑产能不足。本区绿色建筑所需的装配式楼板构件生产能力不足,影响建设建设单位的使用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快推进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工作。百花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力争年底前完成60%工程量,完成资金拨付8000万元。谋划包装排水管网项目10个,总投资约9亿元,拟争取2026年国债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二)强化管网运维管理。督促运维单位及时关注雨情,及时撤走清淤工作人员并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下井作业。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调度管理,加快城市污水管网缺陷修复,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进水量,进一步提高收集率。
(三)多方发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积极落实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审批环节100%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装配式项目审批,加强初步设计到施工图审查监管。重点扶持与引进装配式楼板生产企业,壮大本土产业力量。优化政府服务,全力保障关键装配式构件生产项目落地,协调解决建设难题,推动其早日建成、达产增效。